在黄注册登记的广大市场主体:
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办法和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清单》,根据《办法》相关规范,自2020年9月7日至12月底,我市将开展首届“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价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诚信企业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采取联合激励措施,增强诚信企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引领和激发广大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评选原则和范围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优中选优、引领示范”的原则,从黄石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注册登记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三年的企业中评选一批诚信示范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不参评)。
三、评选活动特点
(一)全面综合:多部门参与,综合多个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优中选优,客观反映企业信用全貌,提升诚信示范企业公信力。
(二)系统推进:制定评价评选活动办法,建立综合评价数据指标体系,按标准程序有序实施。
(三)集中权威:全市集中发布评选结果、联合统一授牌颁证,增强诚信示范企业社会荣誉感。
(四)正向激励:14个领域40项守信激励措施,增强诚信企业“获得感”。
(五)自主参评:不设门槛,一视同仁,企业自愿报名,提交“4个必选+N个自选”参评资料。
四、评选条件
对照《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申报参评。
五、评选程序及活动安排
此次评选按照企业申报、初步审查、部门联审、综合评价、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名单入选、名单公示、授牌发布的程序进行。活动时间安排如下(具体事宜参阅企业参评须知):
(一)企业申报(9月7日-10月18日)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主动提出申请,向市信用办(邮箱hsxyb2016@163.com)提交相关参评材料
(二)初步审查(10月19日-10月25日)
对申报企业的报名材料进行整理,并根据《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办法》第八条以及第九条部分事项进行初步筛选。
(三)部门联审(10月26日-11月6日)
由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委员会其它成员单位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审核,提供相关数据并提出推荐意见。
(四)综合评价(11月7日-11月22日)
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基于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选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模型算法,对通过部门联审的企业进行评价计分。
(五)网络投票(11月23日-11月29日)
在“黄石发布”、“信用黄石”等微信公众号、“新华信用”平台等开辟网络投票通道,面向公众征集投票。
(六)专家评审(11月23日-11月30日)
由国家、省信用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国家知名专家学者组成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参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七)名单入选(12月1日-12月9日)
根据企业申报、初步审查、部门联审、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等情况,按一定比例和综合评价得分高低产生的候选名单由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确认同意后,确定本届诚信示范企业入选名单。
(八)名单公示(12月10日-12月18日)
将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入选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湖北黄石)”网站及市属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九)授牌发布(12月下旬)
公示期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湖北黄石)”网站、“信用黄石”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以及“新华信用”平台对外公布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获奖名单,并由市文明办、市信用办统一颁发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牌匾和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直接申报。
(二)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并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视为严重失信,取消其永久参评资格,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活动详情动态及《企业参评须知》、《黄石市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办法》、《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清单》、《黄石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可通过“黄石市发改委”网站--“信用建设”(http://fgw.huangshi.gov.cn/fzgggz/gzdt_128/)栏目或“信用中国(湖北黄石)”网站--“诚信建设万里行”栏目---“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活动”专题(www.hscredit.gov.cn)查阅下载。
咨询电话:市信用办 0714-6365551
黄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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