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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品牌建设是探寻自身价值观,涵养独特文化的最佳途径。2023年以来,黄石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基层检察品牌建设工作,以“一院一品”激发基层检察内生动力,打造出“益路同心”“晨鹭”“挹江检察”等一批具有黄石特色的检察品牌。
一年来,黄石检察机关通过品牌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引领全市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即日起,本报推出“黄石检察高质量发展实录”栏目,让读者在“一院一品”建设中,感受检察机关为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贡献的检察力量。
总是有人问,为什么检察机关会在一些大到流域综合治理,小到路边井盖缺失的整治中频频出现,这些都是检察机关的职能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检察公益诉讼。
近年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强化质效导向,办成了一批服务中心大局、契合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民心”案件。
2023年,“益路同心”公益诉讼品牌建立,该院以此为契机,全力助推大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更新理念“同频共振”谋发展
“检察公益诉讼主要覆盖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的重点领域。”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表示,如果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公益诉讼便是其中的重要抓手。
因此,自公益诉讼检察制度铺开以来,该院主动争取大冶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通过召开听证会、“圆桌会议”、上门送达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将公益诉讼的概念传播开来。
王晶说,只有通过不断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街道的联系沟通,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这样的理念同样贯穿于该院的办案思路之中。过去三年里,该院在办理的涉及水域污染、非法填埋、拦湖筑坝、分割水面、非法捕捞等8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最大限度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效果,逐步将“朋友圈”扩大。
2023年5月,大冶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8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确立了“检、法、警、司、行”多方建立首问责任、联合巡查、联席会议、案情会商等重点机制。
“益路同心”品牌在一次次主动出击中磨砺得愈发闪耀,如今,该院不断完善纵向一体履职,构建内部横向一体化,强化跨职能、跨区域协同履职,实现“情同此心”,促进“同频共振”。
数字赋能“万众益心”奔幸福
一张纸的意义,由它记录的内容决定,被赋予法律刚性的检察建议书意义重大。近年来,在公益诉讼的一纸纸检察建议书下,大冶市发生了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
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开展全面整改,上万村民喝上了放心水;缺失母婴室的公共场所里,一座座温馨的母婴室相继建立;“飞线充电”有了法律监督“撑腰”,布满安全隐患的“飞线”被规范治理……
“原来总觉得检察院离我们群众很遥远,没想到公益诉讼把我们之间的距离拉得那么近,感觉多了一个强有力的‘守护者’,让人很安心。”家住大冶市罗家桥附近的居民陈添说,因为检察官的到来,困扰当地居民多年的污水管道外溢问题在去年得到了解决。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类似的故事日日发生。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对于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乐此不疲,在创新举措上也从未放松,为了推进生态环境安全从个案破冰,到全面“开花”,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法律监督模型应运而生。
王晶介绍,该院基于群众需求与实际情况研发该模型,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数据研判分析,在模型中设置了6个监督点,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据介绍,该模型以应用为重点,以效果为导向,针对模型推送出的线索,该院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0份,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整改并书面回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并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并推动行政机关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公益全面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