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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黄石市粮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粮食调控科   效力状态:有效   发文时间:2023-11-14   生效时间:2023-11-14


一、预案修编背景和依据

《黄石市粮食应急预案》于2015年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原市粮食局。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职能并入发改委,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能也有相应调整。随着粮食安全形势日趋复杂、粮食安全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原《黄石市粮食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下粮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粮食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全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此次修订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北省粮食应急预案》《黄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市对原《黄石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

二、预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提高我市粮食安全领域防范能力,在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和较长时间内出现成品粮 供应脱销断档、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时,做好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的风险和伤害。

三、预案修编过程

在贯彻落实《湖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完成《黄石市粮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先后通过政府公文平台和发改委网站征求了相关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预案》修订期间,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多次赴省粮食局、市应急管理局沟通汇报预案修订工作,并将各方征求反馈到的意见建议吸纳修改。11月8日,组织省粮食局、市应急管理局、湖北理工学院、应急保障企业、法律部门的5名专家对新修订的《预案》开展评审论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发改委修改形成《预案》修订送审稿。12月22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4年1月29日正式印发。

四、预案主要内容

新修订预案包括9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和重建、保障措施、附则。此次修订重点突出了以下方面:一是完善法律依据。更新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二强化人民至上理念。新增“以人为本、底线思维”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长效机制,提升粮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三是调整组织机构。调整指挥部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新增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国资公司、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等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四是完善应急响应链条。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新划分市级粮食应急响应等级及响应条件,按从低到高重新分为:Ⅱ级、Ⅰ级两个级别。理顺应急响应启动流程及工作机制,新增“应急准备”章节,要求建立多元多层粮食储备体系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五是完善预警机制。结合本市实际,明确监测预警内容。新增加强粮油市场监管或监测、扩大生产、增加库存、加大供给等预警处置措施。六是健全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和省粮食应急预案,对应急措施从增加粮食供给、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引导等多方面进行丰富和完善。七是强化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物资与资金保障机制,新增信息化等保障措施。加强培训和演练,要求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粮食应急演练。

    

                 解读单位: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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