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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黄石市粮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文字解读

来源:粮食调控科   效力状态:有效   发文时间:2023-10-09   生效时间:2023-10-09


一、预案修编背景和依据

《黄石市粮食应急预案》于2015年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原市粮食局。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职能并入发改委,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能也有相应调整。随着粮食安全形势日趋复杂、粮食安全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原《黄石市粮食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下粮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粮食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全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此次修订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北省粮食应急预案》《黄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市对原《黄石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

二、预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提高我市粮食安全领域防范能力,在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和较长时间内出现成品粮 供应脱销断档、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时,做好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的风险和伤害。

三、预案主要内容

新修订预案包括9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和重建、保障措施、附则。此次修订重点突出了以下方面:

一是完善法律依据。更新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二强化人民至上理念。新增“以人为本、底线思维”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应急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长效机制,提升粮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三是调整组织机构。调整指挥部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新增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国资公司、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等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四是完善应急响应链条。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新划分市级粮食应急响应等级及响应条件,按从低到高重新分为:Ⅱ级、Ⅰ级两个级别。理顺应急响应启动流程及工作机制,新增“应急准备”章节,要求建立多元多层粮食储备体系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五是完善预警机制。结合本市实际,明确监测预警内容。新增加强粮油市场监管或监测、扩大生产、增加库存、加大供给等预警处置措施。六是健全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和省粮食应急预案,对应急措施从增加粮食供给、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引导等多方面进行丰富和完善。七是强化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物资与资金保障机制,新增信息化等保障措施。加强培训和演练,要求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粮食应急演练。

    

                 解读单位: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吴浩              

               联系电话:6355395               

相关文件:http://fgw.huangshi.gov.cn/xxgk/zcwj/yj/202310/t20231013_1058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