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19-04-15 10:22
具体职责:
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 标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省级政府定价目录,拟订实施方案。组 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制定权限范围内的收费标准,办公电话:0714-636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