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工科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6-09-02 16:00
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重要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 责 人:熊黄上
联系方式:0714-636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