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旅投黄石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和黄石文旅矿山公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申请,按照《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7号令)、《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有关规定,我委拟定了黄石东方山风景区和国家矿山公园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车票价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东方山风景区
线路1:新游客中心→南门线路,大巴车转运,单程票价15元/人·次,往返票价30元/人·次;线路2:南门→东昌阁广场→南门环线,观光车转运,环线全程票价10元/人。
二、国家矿山公园景区
路线1:新游客中心→景区文化展馆停车场,观光车转运,单程票价10元/人次,往返票价20元/人次;路线2(节假日及槐花节开放):新游客中心→槐花林,观光车转运,单程票价10元/人次,往返票价20元/人次。
以上黄石东方山风景区和国家矿山公园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车拟定票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6年3月16日—4月3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箱:sfgwjgk@huangshi.gov.cn,电话咨询:0714—6369286。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