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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收费调控科    时间:2025-08-28 09:17

有关部门,大冶市、阳新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1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全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一)全面梳理收费目录清单。市直有关部门要系统全面梳理本领域涉企收费项目,确保每一个收费项目都有依据。市发改委负责黄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市经信局负责黄石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项目清理;市财政局负责黄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8月30日前)

(二)规范编制收费目录清单。市直有关部门在编制目录清单时,涉及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内容应以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发布为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实际收费情况编制。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9月15日前

(三)做好目录清单公示公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审核发布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市发改委会同经信、财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做好配合确认。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应通过部门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步至市政府门户网站,方便公众查询。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

(四)动态评估更新清单目录。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要对各自相关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加强对本级各部门建立综合性目录清单的对口指导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动态更新本部门综合性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每年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开展一次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和论证结果及时更新调整目录清单。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完善涉企收费评估审核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及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引相关任务。市直有关部门梳理优化行业领域工作规范指引,完善垄断行业定价决策机制,开展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涉企收费项目评估论证,依法清理违规中介服务事项、委托服务事项等,强化涉企收费自查自纠责任。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

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常态化更新发布本领域涉企收费政策,向企业精准推送收费目录指引及有关解读说明材料。市经信局定期汇编发布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指导相关部门设立企业维权专线。市政务局要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及政策动态公开。市数据局要指导有关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

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涉企收费情况的监测,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市经信局要健全完善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持续发布企业负担调查评估报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涉企收费监测点,结合我市实际完善预警制度。市发改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市直有关部门应在门户网站设立信访专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规定,细化完善登记、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和要求;综合利用市场、行业、信用等监管手段,依法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依法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要多部门联合曝光。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督促整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

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市民政局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市发改委会要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收费监管工作需要,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收费行为的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完善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等。市民政局要完善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制度。

(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发改、经信、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相关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信访、政务服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接;开展定期会商、检查及治理行动,形成跨部门跨地域协同监管合力。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涉企收费形势,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强化涉企收费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同。

(二)县市联动落实。大冶市、阳新县发改部门要主动作为,会同经信、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市级层面做法,组织同级有关部门做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大冶市、阳新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健全投诉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解决经营主体、群众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为企业精准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

(三)按时报送工作进度。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导,按本通知要求在2025年9月底前将市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每年12月底前报送贯彻落实鄂发改价调〔2025〕147号文件重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四部门将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

市发改委联系人:兰峰,联系电话:0714-6368289

市经信局联系人:张含,联系电话:0714-6215615

市财政局联系人:李飞,联系电话:0714-6217579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欧阳文胜,联系电话:0714-6330166

市民政局联系人:华山,联系电话:0714-6579670

市司法局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714-6359258

市政务局联系人:胡益,联系电话:0714-6510687

附件:1.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模板)

2.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