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鄂旅投黄石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2021年11月—2024年10月(以下简称“约定期间”)财务报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以及其他完整有效的会计、统计等相关资料为基础,在对该公司成本费用进行调查、测算、审核基础上,核定了该景区交通客运服务的定价成本。
经审核,约定期间,东方山旅游景区交通客运服务成本为4,538,906.32元,单位人次定价成本为23.01元/人次,单位人次定价成本为2.76元/人次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