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和《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黄石市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用于服务业提质增效工程,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建设等工作。经项目业主单位申报、县(市)区审核、部门专家评审、市发改委党组研究等程序,现对大冶龙启科创园等13个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发改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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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黄石市2024年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拟奖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