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减”工作部署,有力有效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2022年1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黄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黄发改收费〔2022〕2号 ),该文件2024年1月10日试行期满。
结合前期摸底调研、实地走访,综合考虑成本调查、试行标准执行情况、收费政策情况及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经部门会商,拟重新印发该文件,继续执行我市现行标准,新文件有效期拟定为3年。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反馈至邮箱hsfgwsfk@163.com,联系电话:0714-636828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黄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黄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黄办发〔2021〕19号)等要求,经市政府审定,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类范围: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制、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政府指导价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按照不同班型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下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具体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见下表:
班型 | 课程时长 | 基准价格 (元/课时·人次) | 浮动幅度 |
10人(含)以下 | 45分钟 | 35 | 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
10-35(含)人 | 30 | ||
35人以上 | 25 |
三、加强收费行为监管
(一)全面使用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各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严格执行预收费管理要求。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各培训机构要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由市教育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
(四)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发改、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发改、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预期引导,采用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让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充分了解“双减”有关政策。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妥善解决,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石市教育局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