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2〕10号)的工作要求,目前反馈意见(省序号16)涉及我委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和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和29%,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措施
指导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对磷石膏项目备案严格把关。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15年至今,我市无磷石膏项目备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至17日。
联系人:熊黄上
联系电话:6355327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