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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专项督察序号1)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环资科    时间:2022-02-24 08:48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目前专项督察序号1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

做好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严把项目论证关,从严落实新建项目审批手续,严禁新增违规产能。

三、整改结果(详见佐证材料)

一是对重化工行业从严监管,市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各县(市)区和经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沿江1-15公里范围内存量重化工企业(项目)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2016年5月起新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在环保、安全等方面进行论证。自2016年以来,各相关县(市)区未在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审批重化工及造纸新上项目,无违规新增产能。沿江1-15公里范围内存量重化工企业(项目)均制定了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并自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沿江化工企业环境违法14起,处罚金额201万元。

二是全面落实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的通知》,我市列入清单的企业共计16家,经信部门协调相关县(市)区全面完成关改搬转任务并通过验收。

三是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019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93起,实施行政处罚564起,处罚金额5600多万元,实施限产、停产案件3件,实施行政拘留37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或致电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3月2日。

联系电话:0714-6366989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