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拟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1.收费范围:在本市范围内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自愿参加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习内容的,可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培训费。
2.基准收费标准:10人以下班型35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3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25元/课时·人次。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可参照执行。
3.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3.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9日。
联系电话:0714-6369238 0714-6368289
电子邮箱:245493351@qq.com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