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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问题15)有关情况公示

来源:工业办    时间:2021-12-21 16:22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工作要求,目前反馈意见(问题15)涉及我委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针对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的“模具钢企业问题整治不严不实”的问题,黄石市整改方案明确了“全市范围内无精炼设备的中(工)频炉模具钢企业关停。加快模具钢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的整改目标。

二、整改措施

1.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关于工模具钢的有关产业政策。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保持密切沟通,做到对产业政策的准确把握。

2.对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在辖区内开展工模具钢企业的中(工)频炉整治工作给予政策咨询。

3.按照《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严格把关项目备案。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指导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严格把关项目备案,未发现有违反产业政策的模具钢项目备案问题;

2.配合市经信局开展模具钢行业违规生产检查,积极宣传并解读产业政策;

3.认真研究市经信局牵头编制的《黄石市模具钢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黄石市模具钢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南》(地方标准)并提出意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联系人:熊黄上

联系电话:6355327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