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化手段增强个人信用建设的具体举措。根据《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黄发〔2021〕2号)文件要求,在书面征求、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基础上,市信用办牵头起草《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8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黄石市发改委信用办收,联系电话:6365551(邮编:43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hsxyb2016@163.com。
附件: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