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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粮食监督检查科    时间:2020-06-23 09:32

黄粮安办〔2020〕5号

大冶市、阳新县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粮安办文〔20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黄石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经充分征求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黄石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

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世界各地蔓延,对全球粮食生产和供应造成一定影响,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对稳定经济社会大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认真落实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根据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粮安办文﹝2020﹞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保粮食能源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成2020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和流通能力,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执法督查,坚持遏制耕地违法违规利用,杜绝稻田“池塘化、非粮化”,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政府下达考核目标162.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政府下达考核目标131.56万亩。支持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2020年当年新增6.7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和机耕道建设。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围绕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促进农业节水,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进一步加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加快计量设施建设,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健全节水奖励、精准补贴办法,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建设,2025年前计划完成改革面积106.09万亩,其中2020年完成新增改革面积16.4万亩(大冶市11.2万亩,阳新县5.2万亩)。大力推进农业主推技术应用。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稳定。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将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到乡、到村、到种植主体和田块,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确保全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33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0.77亿斤左右。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减早稻种植面积的,要增加中稻面积、稳定晚稻面积。其中:大冶市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58万亩、阳新县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73.8万亩、开发区·铁山区及城区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2万亩。扩大优质高产旱粮面积,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统筹实施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开展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代烘等社会化服务。科学推进防灾减灾,及时做好抗旱防涝应对准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持续性灾害。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小麦条锈病和赤霉病、水稻“两迁”害虫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加强对草地贪夜蛾的监测,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确保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储粮武汉直属库、中储粮大冶直属库、各县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科学合理确定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健全地方粮食储备运行机制,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健全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严格储备安全、质量管控等制度。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强化监管资源整合,部门联合检查,提升地方储备粮监控效率。压实地方储备企业对地方储备仓储保管、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等主体责任,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落实县市政府对辖区内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承储其他中央及省级事权粮食的企业,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快制定地方粮食安全保障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配套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推进粮食安全治理和管粮管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市分行、中储粮武汉直属库、中储粮大冶直属库,各县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工作。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机制,推进银企对接,缓解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难。加强粮食收获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统筹安排不合格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完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加强重要粮食物流设施、粮食应急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推进实施方案落地。推进粮油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合理引导粮食深加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监管制度、监测体系和风险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抽检,严格出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控,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严格进口粮食检验检疫和接卸、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疫情防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全方位推广网格化管理试点经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粮食收储流通全链条监管,建立重大涉粮案件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推动节粮减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黄石海关、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市分行、中储粮武汉直属库、中储粮大冶直属库,各县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保供稳价有效经验做法,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对保障机制,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加工、运输和供应网点建设、管理和政策支持,加大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组织演练培训,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强化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精准落实调控措施,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把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投入必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地见效。各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认真制定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各县市工作落实方案于6月底前以县市粮安办名义报市粮安办备案,作为推动落实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把握好“多”与“少”、“质”与“量”、生产与流通、当前与长远、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外“六对关系”,切实做好事关粮食安全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聚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最新决策部署,着力抓好2020年度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结合我市市情、粮情、区域发展条件,尊重客观规律,发挥比较优势,创造性地落实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基础;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突出地方储备管理、粮食保供稳价等重点,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有新担当、新作为。

(四)直面问题、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协调解决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要较真碰硬,以更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把任务落细,把责任压实,务求整改到位,推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相关解读:http://fgw.huangshi.gov.cn/xxgk/gkml/zcjd/202006/t20200623_638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