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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第23条反馈意见)有关情况...

来源:高技科    时间:2019-09-27 09:04

根据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清单,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目前第23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阳新工业园区医药化工组团紧靠长江,规划环评要求该

园区将医药化工组团调整至远离长江布设,但其未对园区空间布局做出调整规划,督察时还发现,园内湖北远大富池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水利、环保等部门审批,在厂区外滩涂临近长江岸线处修建围堰及应急事故池,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目标

对阳新工业园医药化工组团进行整改,调整规划园区空间布局。督促园内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水利、环保有关规定,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阳新工业园医药化工组团整改情况,以及调整规划园区空间布局的整改情况公示

1、根据《关于开展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发改开发〔2018〕261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湖北阳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武汉开元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湖北阳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实施方案》,根据实施长江大保护的精神,阳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已将富池工业园沿江一公里范围全部调出,2019年7月11日省政府正式文件批复同意湖北省阳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鄂政函〔2019〕81号)。

2、远大富池医药化工园区属于阳新县经济开发区,2018年省环保厅批复了阳新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批复(一区三园规划环评批复)。该规划环评批复提出远大园区中部核心产业区后期发展逐步向西南方向发展。2019年3月份省发改委联合环保、安监、经信、水利等部门对化工园区合法性组织专家进行再审核,该园区通过合法性审核。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发改工业〔2018〕404号)要求,我市已于2019年5月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富池医药化工园为合规省级化工园区,已明确园区合法化。同时,根据省发改委2019年5月关于湖北省阳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实施方案的公示意见以及7月省政府文件批复精神,远大园区已将中部核心产业区调整规划用地354亩,远离长江一公里,后续项目将远离长江1公里岸线布设。

(二)园区内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水利、环保有关规定,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公示

1、一是市经信部门负责的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区内富驰医药化工和富博化工已列入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计划,两家企业均为改造升级类企业,正按照计划完成改造并验收。二是市经信部门联合市发改委、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多次实地核实,确保任务落地。

2、市水利和湖泊局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和业主对应急池拆除事宜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滩涂内违法筑建物进行了实地勘查,重新核查确定该公司应急池在水利水域范围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向阳新县水利局和堤防管理总段下发《关于迅速拆除涉水违法设施的通知》和《关于迅速对远大富池工业园应急池违建问题进行查处的督办通知》,要求远大医药公司迅速拆除涉水违法生产设施。在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多次跟踪督办下,2018年10月26日业主单位对应急事故池进行拆除,2018年10月29日,应急事故池完成拆除工作,2018年10月31日对原应急事故池进行了填土平整,2018年11月下旬应急事故池完成复绿。

3、市生态环境局对于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阳新化工园区医药化工组团紧靠长江的问题,对于园区内不符合长江大保护、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医药化工项目,坚决不予以受理审批。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3A(ATC)技改扩建项目”、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t/a 0-甲基异脲硫酸盐(液体)项目”、阳新华新华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硫代乙酸、硫代乙酸钾新建项目”选址均不符合阳新工业园区(富池工业园)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违反了制药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全部不予受理。

4、阳新县对应急池进行集中整治。远大富池医药化工园区沿江建设可容纳2.7万立方消防水围堰,因未取得水利部门审批,存在环境隐患,于2018年10月份进行了拆除,对应急池所有雨水抽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应急池内淤泥进行清理,并复绿,绿化面积9000平方,种植850棵树。同时在园区内建设应急池1万立方,园区共有事故应急池2.1万立方。2019年6月,组织水利、应急、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已整改完成。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11日。

市发改委联系人:张辉、潘师节

联系电话:0714-6365508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