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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黄石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来源:收费科    时间:2019-03-15 0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拟于4月中旬组织召开黄石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1,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如下:

(一)消费者代表9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代表3名,委市出租车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委托市城市客运管理局推荐产生

(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分别委托市人大、市政协相关专委会推荐产生;法律专家1名,委托市司法局推荐产生;政府部门代表2名,分别委托市交局、市财政局推荐产生;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改委聘请;社会组织代表1名,由市发改委聘请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权利义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发表客观意见、阐明理由

(三)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对巡游出租车运价等相关情况有所了解,并保证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后续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职业、居住区域等信息)。

(五)能自觉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三、听证会旁听席和记者席

(一)听证会设旁听席位3个,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二)听证会设新闻媒体记者席,由市发改委邀请。

四、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及旁听人员,请下载报名(详情见附件1、2),2019年319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市发改委收费科邮箱(联系人:兰峰;联系电话:6369283;邮箱603861838@QQ.com)



特此公告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