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持之以恒做好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节假日不正之风反弹,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重申、强调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全委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和规矩,坚决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安排。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管理监督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委党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情绪,改进创新方式方法,抓细节、抓具体,抓落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委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好队伍,管好下属,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各科室、各单位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并严格执行。要深刻领会规定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中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