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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大冶市殡葬服务及城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价格管理科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6-07-24 15:32

大冶市发改局、大冶市民政局: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 《省发改委关于新增政府定价项目和调整部分政府定价权限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309号)有关规定,经黄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冶市殡葬服务及城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金牛镇500元/趟,其余地段400元/趟(殡仪车辆到指定地点接运遗体,对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后装殓,运送至殡仪馆,遗体火化后骨灰可送回);

2.遗体火化(含骨灰装整)

(1)捡灰火化炉1000元/具;

(2)平板火化炉520元/具。

3.骨灰寄存

100元/年・盒。

4.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

6元/小时。

(二)重要延伸服务

1.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

(1)正常遗体 400元/具;

(2)特殊遗体价格面议。

2.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1)君山告别厅:1000元/次;

(2)白云告别厅、青松告别厅:600元/次;

(3)仙鹤告别厅:200元/次;

(4)中型悼念厅:20元/时;

(5)小型悼念厅:10元/时;

(6)1、3号守灵别墅:75元/小时·栋;

(7)5号守灵别墅:66元/小时·栋;

(8)2号守灵别墅:58元/小时·栋。

(三)城市公益性公墓

单墓2800元/个,双墓3800元/个,费用包含20年维护管理相关费用;20年使用周期到期后,按照届时最新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办理续费手续。

二、其他事项

(一)运营管理单位要在服务大厅、园区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大冶市发改局、大冶市民政局须做好政策宣传与群众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省出台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石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