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价管〔2023〕201号
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下陆区新区四路路侧泊位智慧停车收费定价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参考我市城区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将下陆区新区四路停车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
新区四路(岳家坳西路,连接广州路至桂林南路),停车泊位167个。
二、收费标准
(一)中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收费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每次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收费标准按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进行计费。
三、收费时段
8:00-20:00,其余时间停车免费。
四、免收停车费车辆范围
(一)临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免收费时间、监督投诉电话“12315”,方便群众监督。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不超过一年,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政策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新区四路按其方案执行,本文件自行废止。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