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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来源:信息中心   效力状态:   时间:2025-05-28 17:47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范围
1机构简介机构职责单位名称、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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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简历、照片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全社会
内设机构公开内容: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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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直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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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公开内容: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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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七条: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全社会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七条: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全社会
政策解读包括文字解读、图表图解、影视频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 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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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工作过失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全社会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全社会
4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全社会
5规划计划中长期计划起草说明规划全文解读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全社会
年度计划起草说明规划全文解读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全社会
“十四五”规划起草说明规划全文解读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全社会
6统计信息价格监测相关价格信息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全社会
6统计信息粮油行情相关粮油信息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全社会
图说数据数据与图文等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全社会
经济运行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形势分析等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全社会
7行政许可/服务依据、条件、程序名称、依据、条件、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全社会
行政许可结果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全社会
8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名称、依据、条件、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全社会
8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全社会
9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权责清单其他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结合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全社会
10事项清单
事项清单调整情况事项清单其他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全社会
11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全社会
财政专项资金部门专项资金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全社会
1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价格、财政部门审批收费标准的决定,以公文形式发布。主要内容包括: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计费(量)单位和标准、收费频次、执行期限等全社会
价格文件制价定费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价格、财政部门审批收费标准的决定,以公文形式发布。主要内容包括: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计费(量)单位和标准、收费频次、执行期限等全社会
13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全社会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全社会
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建设进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全社会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全社会
重大项目批准服务信息重大项目批准服务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款: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全社会
14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二十条全社会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信息《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统计分析电力安全生产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电力企业报送与电力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纸、音频或视频记录和有关数据。全社会
15招考录用
公务员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四款: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全社会
1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全社会
17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全社会
18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全社会
19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决策预公开决策草案,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含起草说明或解读文件),意见征集和反馈情况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建立意见沟通协商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全社会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执行及落实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八)推进结果公开。各级行政机关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全社会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清单、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抽检结果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公布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加强与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的衔接。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抽查计划、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或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法律法规明确不予公开公示的情形除外。全社会
会议公开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二十条、第二十三条全社会
督查公开督查督办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二十条、第二十三条全社会
回应关切针对热点关注、舆论焦点、重大舆情等信息回应1.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全社会
依申请公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申请表、办理入口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二十八条: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