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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112号 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3-08-03 17:53

黄石市作为湖北省的碳排放较高的城市,以贯之坚持实施低碳转型的发展道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落实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建设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落实国家、省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并创新性的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关于推进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

我市黄金山工业园区获得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大冶市龙凤山旅游景区入选首批21家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名单。我市现有下陆长乐山循环经济工业园、阳新富池循环经济工业园2个循环经济产业园。长乐山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我省唯一一家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二、关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积极参与全省碳市场。我市积极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积极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我市纳管企业的核查工作,按时完成纳管企业排放报告、监测计划的报送、核查报告等工作,认真督促纳管企业进行履约工作,2022年,45家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率为100%。同时正在谋划黄石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研究碳汇生态产品开发、交易的市场化模式,进而探索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碳汇+”交易,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赢”。

三、推进温室气体清单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五”时期,全市组织完成了2015年及2019-2020年黄石市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2022年组织编制了2021年黄石市温室气体清单,并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摸清了全市“十三五”以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家底,为进一步开展我市峰值目标以及达峰路径的研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2年组织编制了《黄石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好顶层设计。

四、关于生态系统增汇工作

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创建国际重要湿地1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湿地保护率比“十二五”提高3个百分点。精准灭荒18.39万亩,沿江造林5591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11个、国家森林乡村8个、绿色乡村331个,森林覆盖率提高3.74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提高11.44个百分点。

五、关于创新型城市创建

2022年大冶市跻身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行列并获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一城两园”入选科技部“百城百园”行动计划。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黄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顺利通过科技部验收,黄石高新区在2019年省级高新区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三区一园”纳入光谷科创大走廊统一规划建设。黄石科技城一期建成运营,光谷东黄石科创岛启动建设,在全省率先建设离岸科创平台。  

下一步将围绕双碳目标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面部署推进碳达峰行动提高碳达峰行动的重视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统筹谋划、提前布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碳达峰前期研究,出台《黄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在充分掌握全市实际情况基础上,借助专家团队的力量,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要求,科学制定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二是巩固提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支持黄石黄金山深化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制定碳达峰方案,重点推进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绿色发展,建设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培育和引进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碳管理水平的企业,打造改革创新前沿和节能降碳样板。探索将黄石大冶湖国家高新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黄石临空经济区打造成市级低碳工业园区,形成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低碳物流的样板。三是加强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刚性约束,协同倒逼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等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变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治污手段,从源头上减污降碳。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协同效应,加强部门协同及督查巡查力度。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探索实行重大项目协同控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