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你公司受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在提供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公共部位养护等服务时,可按建筑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其标准为1.20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维护费0.50元/平方米·月)。
二、你公司须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在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照服务承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由你公司提出申请,我局再行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请你公司接文后,速到我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的年度审验和监督检查。
黄石市物价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