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审批

关于城发·东方雄楚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2-09-07 17:52

黄发改审批〔2022〕45号

黄石磁湖文景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城发·东方雄楚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下陆区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建设城发·东方雄楚项目。

(项目代码:2209-420200-04-01-155235)。

    项目单位为黄石磁湖文景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下陆区伍家洪大道以东,广州路以南、以北3个地块(黄石市D07街区)。

三、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50498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80873.02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0122.2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2125.44平方米、配套部分面积8625.35平方米(幼儿园3038.5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809.35平方米、社区用房1889.46平方米、配电室577.2平方米、警卫室75.1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28.64平方米、文旅娱乐康体设施924.54平方米、居民健身场地735.36平方米、公厕99.04平方米、垃圾收集点348.03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供电、供气、给排水、绿化、照明、消防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164179.66万元(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黄规控〔2020〕第023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HS-2020-04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向我委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城发·东方雄楚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