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审批

关于建发和玺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1-08-04 15:09

黄发改审批〔2021〕35号

黄石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黄石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建发和玺项目核准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黄石港区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建设建发和玺项目。

(项目代码:2108-420200-04-01-643995)。

项目单位为黄石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黄石港区纺织五路以东、延安路以南、纺织二路以西、公园路以北地块。

三、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2342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7026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43612平方米、商业部分面积18513平方米、配套部分面积8135平方米(幼儿园46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12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250平方米、托老所3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6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743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8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2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配电房800平方米、门卫室12平方米、其他3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及广场、供配电、供气、给排水、照明、消防、绿化及景观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262915万元(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黄规控〔2021〕第1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向我委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建发和玺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设备及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