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20〕94号
黄石万达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黄石万达公馆二期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黄石万达〔2020〕00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下陆区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建设黄石万达公馆二期项目。
(项目代码:2020-420204-70-02-020556)。
项目单位为黄石万达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下陆区发展大道以北城际铁路以东地块。
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838平方米,其中实际建设用地面积71984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3854平方米。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113734.72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其中:高层住宅楼建筑面积93501.03平方米,叠墅建筑面积13880平方米,配套用房1353.6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楼、社区服务用房以及停车位、给排水、通风、变配电、消防、弱电、燃气、绿化、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87838万元(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黄规控〔2020〕第004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HS-2020-007)。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向我委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万达公馆二期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0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