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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大冶宫台220千伏变电站 35千伏送出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19-09-02 10:04

黄发改审批〔2019〕188号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黄石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关于黄石大冶宫台22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黄石供[2019]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中“不涉及跨市(州)的110千伏交流项目,110千伏以下交流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当前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做好城镇配电网建设,加快配电网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同时满足广大居民生活、商业用电需求,服务新城区、开发区经济发展,保证黄石地区人民的用电需求,同意建设大冶宫台22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为2019-420281-44-02-042080)。项目单位为黄石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石地区。

    三、工程建设规模

    本期项目共计1项35千伏工程。改造工程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不需新征建设用地。其建设规模为:

    宫台220千伏变电站扩建35千伏出线间隔2个;

    新建35千伏线路5.9公里。其中双回架空线路2.5公里,双回电缆线路0.45公里;

    沿35千伏线路架设24芯OPGW光缆2.5公里,敷设24芯普通光缆0.45公里;

    新建6×Φ200+2×Φ100排管0.263公里,新建电缆井6座;

    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工程动态投资81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关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说明》、黄石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黄石大冶宫台22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申请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黄石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后续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大冶宫台22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项目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