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9〕108号
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黄石东钢土壤修复治理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黄环投文〔2019〕43号)以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黄石东钢土壤修复治理试点工程(项目代码:2019-420204-77-01-017770)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该项目选址下陆区东钢地块,占地面积约509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钢厂区北部的污水处理站、煤堆场和煤气净化区土壤和污染地下水治理修复。工程修复范围面积约509亩,修复总土方量为335185立方米。
二、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7987.57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三、项目建设期
2019年-2021年。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东钢土壤修复治理试点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19年5月28日 |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