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8〕79号
关于湖北长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祥片区2018年
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长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批复湖北长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黄石市开发区卫祥片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长瑞投〔2018〕19号)及《黄石市开发区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要求继续加大棚改工作力度,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创新棚改融资体制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为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祥片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902.5亩,项目总征收面积144337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136727平方米,非住宅7610平方米,总征收户数819户,其中住宅810户,非住宅9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服务。项目占地面积902.5亩,总户数819户,总征收面积144337平方米。其中原住宅部分810户、面积136727平方米,非住宅部分9户、面积761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采取全货币安置的方式,总投资估算为85807.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7807.1万元,拟申请银行融资贷款68000万元。
五、建设周期
12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项目建设规划、稳评等相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报我委审批。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抄送:市城发集团、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