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8〕76号
关于黄石大冶攀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核准的批复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黄石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关于黄石大冶攀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黄石供〔2018〕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黄石大冶发展的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黄石大冶攀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单位为黄石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大冶西北部的大冶有色攀宇工业园内。
三、工程建设规模
1、终期规模110千伏主变3×50兆伏安,本期1×50兆伏安。
2、110千伏出线终期4回,本期3回。
3、新建110千伏伏角钢塔线路0.7公里、钢管杆线路0.8公里;新建110千伏电缆线路0.74公里;新建电缆终端塔2基,利用原线路更换杆塔2基,利旧杆塔防腐14基,改造110千伏线路1.8公里。
4、新建110千伏电缆通道 0.35公里,电缆井9座;
5、10千伏出线终期36回;本期配置出线开关柜13面;消弧线圈终期3×630千伏安,本期1×630千伏安。
6、终期装设容性无功补偿装置3×(3+5)兆乏,本期1×(3+5)兆乏。
7、建设通信光缆16.7公里。
8、对侧下陆变电站更换110千伏线路光纤差动保护1套,新增线路侧电压互感器1台。铁山变电站利用原110千伏备用出线间隔1个,更换电流互感器1组,新增线路侧避雷器1组、电压互感器1台,更换110千伏线路光纤差动保护1套。还地桥变电站新增110千伏线路光纤差动保护1套。
9、新建10千伏出线6回, 线路长度共19.7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工程动态投资599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黄石大冶攀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黄土资预审字〔2016〕4号)、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关于征求黄石大冶攀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冶规建函〔2013〕40号)、黄石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黄石大冶攀宇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黄石大冶攀宇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鄂电司发展〔2014〕13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黄石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后续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
附表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大冶攀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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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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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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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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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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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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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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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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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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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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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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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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