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7〕228号
关于华森·翡翠园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黄石市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华森·翡翠园商住楼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以及《华森·翡翠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建设华森·翡翠园住宅小区项目。
项目单位为黄石市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黄石港区迎宾大道以南、湖滨大道以东、公安局以西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12174.9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道路面积145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071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76.72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7189.7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22398.4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14491.26平方米。建筑密度16.35%,容积率3.47,绿地率30.1%,总户数208户,总规划居住人口700人,停车位312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26F住宅建筑、1栋23层酒店及配套用房。配套建设地下室、门房及围墙工程、给排水系统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弱点系统工程、燃气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电梯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8012.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939.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15.58万元,基本预备费857.7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 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鄂(2017)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00200号;迎宾大道以南湖滨大道以东公安局以西地块控制指标规划图。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黄石市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抄送: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统计局,黄石港区发改局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华森·翡翠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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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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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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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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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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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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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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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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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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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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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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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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