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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工科    时间:2018-04-23 11:14

 

 

 

 

中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3月至5月分别对市发改委党组、原市物价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10月30日,巡察组向机构合并后的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抓手来认识和对待

我委按照“站位要高、认识要深、整改要严、措施要实”的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10月30日,市委巡察到我委反馈巡察意见的当天,委党组书记胡敏就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的思路、原则和要求,并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巡察办反馈的意见进行原汁原味的传达,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委党组一班人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市委政治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发改系统的头等政治任务,当作发改系统全面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

(二)立即成立整改专班。为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伍修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委政工科(机关党委)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文件起草、情况汇总、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委直属价监局等二级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三)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我委迅速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并下发了市发改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了整改时限。组织对每个具体问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逐一研究,形成了整改方案。委党组书记胡敏先后6召开党组会和多次专题协商会,就问题整改措施进行研究审议,为确保问题整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提供了保障。

(四)从严推进问题整改。我委高度重视巡察问题的整改,不是就事改事,而是注重全面梳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系统的整治与整顿,推进发改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从严从实,逐项抓好巡反馈问题整改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我委党组与原物价局党组共计44个问题,我委进行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进行归并,整合为七大类30个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包保的方式一一进行整改落实。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政治敏感性不强方面,着重解决了5个问题。

1、关于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不规范,坚持学习制度不好的问题。一是加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根据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在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公布后,委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集委党组成员开展学习,确保学习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管理。各支部每年初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每次学习实行签到制,不能参会党员必须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学习结束将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报机关党委备存。三是制定《市发改委政治理论学习督办考核制度》,定期对委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办,对学习记录、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撰写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提醒委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查漏补缺,确保学习计划与内容落到实处。

2、关于未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规定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一是制定《市发改委基层党建工作“数字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发改委党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开展理想信念专题讨论等。二是对基层党务人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特别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环节培训,并加强实时指导。三是督促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三会一课”、“党员三日+”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党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确保所有党员人人参与。

3、关于支部政治学习不到位问题。一是委党组分管领导对第一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以“周四学习日”活动为载体,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学习模式,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平台。三是加强学习常态化管理,在学习的计划性和及时性上下功夫,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感性。

(二)在党的领导弱化、战斗力不强方面,着重解决了2个问题。

1、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干扰市委巡察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对全委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管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守纪律讲规矩。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制订《市发改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联席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上一把手不发表倾向性言论,由每名党组成员发表完意见后,党组书记最后发言,意见分歧较大实行举手表决,杜绝“家长式”作风。二是制定《市发改委“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明确“三重一大”问题,七日内必须向派驻纪检组报告,特别紧急的必须三天内报告纪检组,以此提高执行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和主任办公联席会议,使“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成为常态化、制度化。

(三)在基层党组织薄弱,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着重解决了3个问题。

1、关于基层党组织基础薄弱问题。一是制定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二是严格支部换届程序,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制定支部换届手册,分发给各支部书记和委员,确保支部换届按规定程序进行。三是对合并后的机关党委和支部进行整合改选,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关系,厘清委系统各级党组织机构,科学优化组织结构,合理设置党支部,选优配齐专兼职党务干部,强化各级党组织建设。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运用党建工作数字化管理模式,结合“党员三日+”活动,加强学习常态化管理。二是加强对各支部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对支部班子进行合理分工,印制支部委员台账手册,明确台账填写归档要求,规范“痕迹管理”。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发展党员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将党建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管理人员学习《怎样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等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基础知识,落实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痕迹管理,做到重大会议记录必须经主要领导和发言人把关。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支部“两学一做”督导检查,规范支部记录和台账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点、督导支部制度,各支部制定年度计划时,将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讲党课等规定动作列入计划。四是机关党委每月初制定并下发每月党务工作提示函,将重要学习内容、重点工作列入提示函,要求各支部按计划落实,月末对支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防止缺项、漏项。

(四)在管党治党松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着重解决了3个问题。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作为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留痕管理,优化考核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把学习党纪党规、提高认识同增强政治定力、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全委上下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支出报销管理,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对委直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了财务专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法规,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采取自查自检与外部督查相结合,监督执纪与财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制度上规范财务行为,确保不再出现违规问题。

2、关于从严治党乏力,监督责任缺失问题。一是根据委问责办法,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进行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委干部认真学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政治敏感性和执行政策的严肃性。

3、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市发改委上下班考勤制度》,下发《关于上班纪律要求的通知》,发挥纪检书记和纪检委员作用,经常性开展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加强对上班纪律的明察暗访,全面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二是结合委党组开展的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和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对违反纪律相关人员进行了作风再教育,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履职能力。

(五)在履职尽责不到位、违规用权方面,着重解决了 8个问题。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县(市、区)发改部门和委内专业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省对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升全委各专业科室的项目监管能力。二是严格依照“四制”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督促项目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中央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三是建立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稽查,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管措施。

2、关于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监管缺失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大项目跟踪稽查力度,确保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牢记宗旨使命,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勇于担当。二是结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等活动,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作为情形的干部,严格按照委问责条例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上报纪检组进行处理。

4、关于对“放管服”改革精神贯彻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厘清价格监管工作的着力点、落脚点,结合省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要求,着力在减少政府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大胆探索价格监管新思路、新方法。围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民生问题两大主线,重点开展涉企、教育、医疗收费、封闭区域、商品房价格等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5、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四个不直接分管”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强调。二是对合并后的党组班子进行合理分工,按程序上报组织部批准后实施。三是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启动清退资金计划,联系相关人员退还服装费共计49200元。

6、关于依法行政不严不实问题。一是要求相关业务科室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及流程,对每一项发文或审批等行政行为,严格按制度规则来办理,做到不漏项、不缺项。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对巡发现案卷中被查单位名称与印章不符,缴款单位与缴款通知书单位不一致问题立即纠正,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四是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从立案、调查、审查、处理各环节严格把关,规范执法行为。

7、关于对职责范围内企业道路施救收费标准监管乏力问题。一是召集我市施救公司召开专门会议,宣传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二是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主动、上门服务,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对不按标准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的公司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加强与公安、财政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依法行政,源头治乱求实效。

8、关于物价系统干部队伍“暮气重”问题。一是对物价干部任职情况、主要经历等进行梳理,对缺基层工作经历的及时补齐基层经历,对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的干部,结合个人意愿分批次进行轮岗交流,目前已轮岗交流9人。二是注重将能干事、愿干事、想干成事的干部放在重要岗位进行培养,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注重工作实绩,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六)在执行规矩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方面,着重解决了8个问题。

1、关于执行证照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私自保管因私出国(境)证照问题。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证照管理的要求,将原物价局干部出国(境)证照移交发改委政工科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领导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出国按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批。三是严格执行发改委出国证件管理制度,每次领取出国证件都需填写出国证件申领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送政工科备案。

2、关于截留门面租金收入列入二级单位账上,坐收坐支问题。一是对原市工程咨询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将我委所属门面移交市国资公司,规范管理。三是与市建委协调,将已移交建委的原市工程咨询公司收取的门面租金37.66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局。

3、关于违规用权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下属单位、科室不得向服务对象、往来单位借用车辆。三是加强监管。定期向服务对象、往来单位发放服务对象廉政调查函,及时掌握违纪违规情况并予以处理。

4、关于公务接待超规定问题。一是组织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湖北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黄石市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办法》。二是制定厉行勤俭节约的实施办法,对接待的规格、陪餐人数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四是组织有关科室清退超规定接待餐费261元。

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将党纪党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有新法规、新文件、新政策出台时,第一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学习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委制度进行多次修改,及时将新精神新要求纳入委制度体系。三是责令办公室对物资及购物卡去向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委党组书记对资金支出单位负责人和原任办公室主任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6、关于围绕项目评审领取补助资金问题。一是组织2013-2014年在咨询公司领取咨询费的5名干部清退专家咨询费共计6200元。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要求干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再次进行谈话提醒、对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

7、关于违规公款旅游、发放福利、发放公交补助问题。一是3名违规公款旅游的干部已清退旅游款852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对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二是组织24人清退违规发放的公交补助共计12000元。三是对当时分管办公室、财务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四是组织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细则,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8、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一是将我委所属门面移交市国资公司,规范管理。二是对办公室主任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七)在选人用人问题较突出方面,着重解决了3个问题。

1、关于选拔干部缺少统筹谋划问题。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出台了《市发改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推进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建立干部任用考察责任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谁考察、谁审核、谁负责”的干部任用考察责任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关于机构岗位设置不规范,混编混岗严重问题。一是加强对编制的管理,每年年末制定来年用编计划并报市编办,严格按照编制情况招录人员。二是对委属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按编办要求对有关事业单位进行调整整合。三是将5名在机关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调事业单位工作。

3、关于选人用人缺乏科学性,重点岗位人员长期不交流、不轮岗问题。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修改市发改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完成发改物价整合相关工作。二是对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职责进行梳理,根据职责来核定科室人数。三是对合并后的人员编制进行梳理,待新一轮改革完成后,启动委正科、副科职位推荐选拔后,在人岗相宜、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对全委干部进行“双向选择”轮岗交流。

三、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改委党组将在巩固巡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深度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坚持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要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改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为加快发展改革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更加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来贯彻,作为严格的政治基准来执行。一是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三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四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更加坚决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务院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专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学习辐射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二是坚持全员深入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好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培训。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实际、思想和工作实际、国际和国内实际、社会和身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边提高,学深悟透、积极践行。通过学习贯彻,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真正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三)更加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二是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各项规定,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四)更加严格地选人用人关关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把关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格执行选任条件和程序。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任各环节,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培养、大胆使用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努力实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二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选拔配备,努力培养熟悉综合管理、善于驾驭全局、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复合型领导干部和专家型人才。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着力纠正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审核、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队伍。

)更加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党组党组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主动接受纪检机关、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虚心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发改委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组对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联系方式:0714-6365811;信箱: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市发改委政工科435000。

     

 

                     中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