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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助企新增好政策

来源:价格管理科    时间:2022-07-04 17:09

为降低粮油加工业生产用电成本,助力粮油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近期,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粮油加工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电价政策方面拿出硬举措,彰显真功夫。

《通知》明确下列行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一是稻谷原粮接收、清理、进出仓、烘干以及进入凉米仓之前(或为形成原米)而进行的清理、脱壳、碾米、抛光色选,小麦、大麦的清理、风选、配麦、润麦、烘干以及制成原粉的加工等用电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二是油料作物晾晒(烘干)、清理去杂、榨油、浸出、过滤、冷却形成毛油的加工用电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三是稻壳筛选、粉碎、压缩用电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用电。

同时,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如下: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电度电价为0.5587元/千瓦时,1-10千伏0.5387元/千瓦时,35千伏(20千伏)的0.5187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原则上应分表计量,对不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的农业用电,由供用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用电比例或用电数量, 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报当地发改部门协调确定。

该项电价政策的出台,将有效降低粮油加工企业生产成本,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