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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大冶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0-08-26 08:51

黄发改审批〔2020〕226号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恳请审批<黄石市大冶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湖北省黄石市大冶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20-420200-48-01-045798。经研究,原则同意黄石市大冶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黄石市大冶湖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地跨黄石市西塞山区、开发区·铁山区、大冶市和阳新县,流域人口87.8万,湖体由大冶湖主湖及三里七湖、尹家湖、红星湖等子湖组成,与长江通过枢纽工程直接连通,常水位时湖泊面积65平方公里,是沿江重要湖泊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城中湖。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黄石主城区不断外拓,黄石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由“环磁湖”时代迈向“环大冶湖”时代,大冶湖逐步发展成为城市“核心”。但大冶湖防洪标准偏低、排涝能力不足,成为制约黄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严重阻碍了黄石市高质量发展。2012年9月,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规科复〔2012〕247号文正式批复了《黄石市大冶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2017年3月,在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复的《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将黄石市“三湖一河”防洪治理工程(含大冶湖)作为全省13项重点防洪减灾工程之一。2020年汛期大冶湖发生重大险情,加快实施大冶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对于提升城市抗洪能力,保障汛期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长江中下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冶湖流域范围:东起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西接黄石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北临黄荆山,南靠鄂东南幕阜山。

三、项目业主单位

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通过完善大冶湖“蓄、防、排”的防洪体系,系统解决大冶湖流域防洪问题,主要实施退垸还湖、堤防达标建设(含闸站)、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河道综合治理、水库薄弱环节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建设工程。具体如下:

(一)退垸还湖:包括对太白湖、水家堍、林家湖、程家湾、有色湖等5处调蓄圩垸实施永久性退垸还湖和生态修复,退垸还湖总面积10.17 km2;对磊山湖、龙泉湖、大湾湖、栗子湖、沙湖、下袁民垸等6处分洪圩垸建设分洪口门和防汛连通公路,八里湖、白泥泉等10处圩垸进行单退圩垸管理,单退圩垸总面积35.35 km2。

(二)堤防加固(环大冶湖堤路结合工程):包括沿湖38.96km堤防加固及防护林带,堤防加固采用堤路结合方式建设;对尹家湖泵站、兴隆咀泵站等5处二级排涝泵站进行增容、并新建金湖街办泵站1座,总设计流量55.39m3/s;实施穿堤建筑物改造,拆除重建西畈湖、铺灯湖等14座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大冶湖泵站,除险加固三里七湖老闸、三里七湖新闸、大冶湖大闸等3座水闸。

(三)水系连通:实现大冶湖洪水汛期多通道入江,包括新建大冶湖-海口湖连通渠,长度5.72km,并对海口湖泵站扩容28m3/s;新建大冶湖-鼎丰闸站连通渠,长度1.03km。

(四)清淤疏浚:包括对三里七湖、尹家湖、大冶湖主湖进行清淤疏浚,总清淤量约230万m3;对主要支流三里七港入湖口、罗家桥港入湖口、尹家湖港入湖口、大冶湖大港入湖口、大冶湖金湖大道口、牛皮港入湖口段等进行清淤疏浚及湿地恢复。

(五)河道综合治理:包括对大冶湖泵站进水港进行整治,治理长度7.33km;对大冶湖大港下段进行整治,治理长度16km;对三里七港、牛皮港等17条主要入湖港道进行整治,治理总长85.3km。

(六)水库薄弱环节治理:包括对流域内76座中小型水库存在的薄弱环节实施除险加固,坝体渗漏处理,开展白蚁防治,增加安全监测设施。

(七)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包括重点山洪沟治理总长58.9km;新建截洪沟6.3km。

工程完成后实现大冶湖整体防洪能力提升至50年一遇;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段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主要入湖河道两岸重要乡镇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城区排涝标准达到30年一遇;沿湖圩垸排涝标准提高至10年一遇。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9.97亿元。拟申请中央资金占60%,省、市各配套20%。

六、建设期限

工程总工期60个月,自2020年10月至2025年10月。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市大冶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审批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 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