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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8-04 15:49

索 引 号:HS0101-2017-00096分  类: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日期:2017-07-26
文  号:黄政办发〔2017〕35号

主 题 词:

黄石市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湖北省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和《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黄石市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水利改革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成就“十二五”黄石市水利投入27.85亿元,比“十一五”实际完成投资增长126%,其中防汛减灾11.44亿,水资源综合利用9.50亿,水资源及水生态与环境保护6.02亿,水利综合管理0.90亿,完成各类水利工程1.2万处,在经历2016年98+洪水考验后,已建水利工程均运行良好,最大程度保障了我市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城乡防汛抗旱能力明显增强。完成20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型、小(1)型病险水库全部脱险;完成大冶湖大港、三溪河等6条中小河流治理,高河闸等3座病险水闸加固,166座排涝抗旱泵站维修及更新改造,市区城市综合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大冶市区综合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阳新县城市防洪能力达到30年一遇,全市洪涝灾害损失降低10%;易旱地区抗旱能力明显提高。 

  二是民生水利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建设各类供水工程228处,解决全市59.54万农村居民和25.92万农村师生饮水安全问题;保障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改造低产农田69.22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0.26万亩,恢复除涝面积69.22万亩。 

  三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出台了黄石市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制定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达标率“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1,全市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70立方米下降到200立方米。 

  四是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完成磁湖等10处河湖水生态修复,全市水环境稳中趋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增城市工业应急水源178万立方米,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6.7平方公里,新增灭螺面积3.8万亩。 

  五是湖泊保护与治理工作扎实推进。首次对全市湖泊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湖泊档案,完成湖泊志编纂出版工作,做到“一 

  湖一勘,一湖一档”。初步建立湖泊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签订市级湖泊保护责任状,完成省政府公布的全省第一批、第二批黄石市70个湖泊保护湖长制的落实。加大了湖泊保护与监管力度,有效遏止违法填占湖泊行为。积极推进湖泊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启动市级湖泊保护规划编制、湖泊勘界立碑工作,有效开展大冶市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建设。先后组织实施磁湖、青山湖等湖泊治理工程。 

  六是水利综合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推进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项目招投标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面完成黄石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建成黄石市防汛指挥系统综合数据库和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基本建成小型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防汛通讯信息传输效率由30%提高至50%,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水文测报准确率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短板依然突出。我市重点河湖民垸防洪标准仅5-10年一遇,富河两岸尚有58%堤段(中游及下游右岸)尚未治理,全市35条中小河流治理率仅20%,“一河两湖”(富河、大冶湖、保安湖)在遭遇2016年98+洪水时险情迭出、防守困难、威胁城区。376座55kw以上灌排泵站多已运行40—50年,设备老化,效率低下,灌溉排涝能力已无法满足当地需求。干旱地区水源点少、设备供给能力不足,2013年全市112.65万亩农田受旱灾。 

  二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尚不完善。黄石、大冶及阳新城区供水水源单一,农村地区尚有47万居民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1,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32,农业灌溉高效节水任务仍很艰巨。 

  三是河湖水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我市水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长江、磁湖及大冶湖沿岸排污口未达标排放、支流河道堵塞淤积、上游水土流失等恶化河湖水生态的隐患仍然存在。2015年磁湖Ⅲ类水质达标率86.5%,青山湖Ⅴ类水质达标率88.5%,大冶湖Ⅱ类水质达标率90.5%,保安湖Ⅱ类水质达标率85.7%,网湖Ⅲ类水质达标率95.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任务重大,水源地保护亟待加强。 

  四是水利管理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四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全民、全社会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水利设施管理薄弱,小型水利工程效益低下,专业人员欠缺。 

  (三)我市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黄石在湖北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水利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长江经济带重大发展战略,要求高度重视水安全。党中央提出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黄石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对河湖水体安全和防洪除涝安全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水利在“十三五”时期要进一步推进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求水利改革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头等大事,是深化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加快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求水利改革发展充分体现绿色化,通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水环境治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做深、做实、做新黄石“绿色转型”。 

      建设“两型”社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高耗能、高耗水产业结构,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强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扶贫开发总体目标的实现,需要水利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通过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解决贫困地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水的决策部署,深化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坚持转型发展之路,弘扬务实重行之风,全面推行“河长制”和“五水共治”,以高效可靠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主线,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和重点水利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防洪抗旱、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防护和水利综合管理能力,为黄石市深化转型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治水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防洪安全、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全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坚持空间均衡,科学发展。全面协调好流域和区域、区域和城乡水利均衡发展,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发展,环境友好。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把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注重保持河流、湖泊自然形态,力求水动、水活、水通、水连,使水利工程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 

  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统筹防洪、排涝、供水、灌溉、调水、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治理开发与保护任务,注重兴利除害并重、开发保护统筹、治标治本兼顾、近期远期结合。 

  坚持深化改革,两手发力。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积极构建法制健全、体制科学、运行高效的水管理体系,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添活力,在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显著提升黄石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黄石市“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总体目标为: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围绕“一江一河三湖”标准合适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一江一河一库”覆盖全面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水资源保护和江河湖库健康保障体系,行业管理规范升级的水利管理和改革体系。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防汛抗旱减灾。补齐江河湖库塘综合防洪短板,突出解决好富河流域、大冶湖流域水利防汛问题,长江、富水、重点中小河流分别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20年、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大冶湖、保安湖及网湖达到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病险水库全部完成除险加固,治理山洪沟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到2020年,城区防洪标准达到30-5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基本形成与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大江大河及城市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全市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降低到0.9%以下,山洪灾害损失降低20%。 

  水资源配置和利用。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7.3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5年累计下降23%,至115.5吨/万元。形成长江、富河和王英水库水源供给互备互补格局。解决4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稳定达标,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并稳步提高;发展高效节水面积4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1提高至0.55,灌溉保证率达到85%。水资源保护。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全市区域水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88.6%,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大冶、阳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磁湖、大冶湖、网湖、保安湖、王英水库等重点湖库水质达标率100%,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新增261.3平方公里。 

  水利管理改革。实现行业能力重大提升,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和湖泊保护、水库大坝安全等监测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体系、水利防汛和水政监察设施建设、水利人才队伍培养得到进一步增强。基本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形成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机制,建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利综合执法体制。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黄石市“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主要抓好五大任务。 

  (一)补齐防洪短板,完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
  以长江、富河和大冶湖、保安湖、网湖防洪综合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构建核心区域、大冶和阳新县城等重点城镇多道防线,全面提高城乡防洪除涝能力,为黄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防洪安全保障。 

  巩固长江干流及富河防洪成效。为确保长江干支流重要堤防防洪安全,继续实施黄石长江堤防崩岸治理及大冶湖通江口门段河道综合整治,确保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加强富河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推进阳新县富水下游干流防洪治理,加固堤防76.79公里,兼顾水利灭螺,全面提高富河干流防洪能力至20年一遇。 

  全面推进重点湖泊治理。为提高我市城乡防洪除涝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对大冶湖、保安湖、磁湖、网湖进行综合治理,加固堤防,改造穿堤建筑物,疏挖出水港道,兴建大冶湖二站,加固堤防108.5公里,治理支流河长95.2公里,新增装机容量0.37万千瓦,提高防洪标准至20—50年一遇。 

  抓紧实施退田还湖工程。为全面提高湖区灾害防御能力,对大冶有色湖、金海管理区西畈湖等8处2万亩圩垸进行退田还湖、转产安置等,遏制湖泊面积萎缩。 

  稳步推进重点中小河流治理。为提高乡村防洪抗旱能力,补齐乡村防洪短板,重点对冠塘港、龙港河等8条中小河流进行堤防整治、河道清淤、护岸护坡等综合治理,治理河长35.46公里,加固堤防60.07公里,提高我市中小河流治理率至40%以上,治理河段防洪标准达10年一遇,明显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对大冶市螺海沟等7座、阳新县下屋袁等52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坝体坝基防渗、坝顶坝坡整治、溢洪道及输水管改扩建等加固,有效解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防洪标准,充分发挥其灌溉供水效益,保障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降低病险水闸比例。为增强对河湖洪水的调控能力,降低洪涝和干旱灾害,加快推进一道湖闸、朱婆湖闸等8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通过结构加固、金属电气设备更新、监测管理设施配套等措施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新增灌溉面积0.3万亩。 

  加快彻底解决富河流域水灾隐患。结合富河干流防洪整治及南北湖、宝塔湖等堤防达标加固,确保阳新县城两道防线安全,全面提高县城防洪标准至30年一遇,并有效抵御超标准洪水。同时加强富河干支流河道整治,及网湖等蓄滞洪区治理、建设和优化调度,提升富河调蓄能力,确保县城及重点村镇安全度汛。 

  破解城市内湖之患。结合大冶湖湖堤达标加固,使核心区域、大冶县城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兴建大冶湖二站,提升大冶湖抽排能力,加快推进退田还湖和蓄滞洪区建设,提升大冶湖蓄洪能力,同时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研究构建城市防洪多道防线,提高抵御超标准洪水能力。并协同其他市政建设措施,以城市河湖水系和水利工程为依托,提高城市吸水、蓄水、排水、净水和释水功能,打造海绵城市,提高城区除涝能力达10-20年一遇。 

  推进山洪灾害防治。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以小流域为单元的重点区域山洪灾害治理,在补充完善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山丘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实施欧港河、南城港等重点地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建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使治理山洪沟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山洪灾害损失降低20%。 

  加强洪水与干旱风险管理。推动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城市建设、居民点和企业扩大和选址建设要开展洪水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风险区域生产和生活设施,合理避让、降低风险。组织制定山洪灾害防御方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完善防汛抗旱减灾预案,编制完善重点防洪抗旱区域洪水和干旱风险图,明确洪水、干旱风险管理目标并强化相应措施,强化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健全预警发布服务体系。 

  (二)强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供水安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优化水资源    配置格局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水源及引调水工程,保障重要经济区和城乡供水安全。 

  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确保城乡供水水质安全,对长江、王英水库、富河等重点水源地进行全面保护,严格城市排水管理、强化城乡控源截污,加强限制纳污,重点涵养水源,全面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 

  完善城乡供水结构。为彻底解决我市供水水源单一问题,抓紧实施大冶市、阳新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及黄石市应急水源工程,全面建立黄石、大冶及阳新“长短结合、远近互补”全时空覆盖的城乡供水“双重安全”保障格局,形成水源互补互备,全面提升供水水质,提高城乡供水水源保证率。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深入研究全市水资源总体配置方案,加快实施富水王英水资源配置连通等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改善黄石水系,提高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我市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加强渠系节水改造、工程配套和用水管理,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积极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进灌区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精准灌溉。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工业园区实行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城镇生活节水器具,强化特殊行业用水管理,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 

  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抗旱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开展阳新县龙港镇、开发区太子镇等受旱严重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旱区工程抗旱体系,同时试点开展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设。 

  (三)夯实农村水利基础,促进农业现代化
  加强直接惠及民生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大兴农田水利,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水利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成果,继续抓好大冶市、阳新县和城区周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新建水厂、管网延伸和改扩建供水,采用供水到户方式,提高农村供水水量、水质和保证率,解决4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 

  持续推进小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提高农村农田灌溉排涝基本保障,优先对问题突出、位置重要、效益显著的大冶市八股、一道湖等25座,阳新县49座及黄石市区6座小型灌溉排水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更换机组设备,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泵站灌溉排水效益。 

  加快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进一步提高重点地区粮食产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开展姜桥、董家口、罗北口、富水等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影响灌区安全运行的“病险和卡脖子”、渗漏严重的骨干渠道、重要骨干建筑物配套改造等关键工程,健全田间计量设施,改善灌溉面积9.46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85万亩。 

  大力推进节水减排工程建设。为普及农业节水技术,提高我市灌溉用水效率,全面实施大冶市、阳新县共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因地制宜的普及防渗渠灌和管灌,推广喷灌和滴灌,连片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 

  继续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小农水惠及大民生,持续加强两县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力度,打通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最后一公里”,改善灌排条件,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落实民生水利到民心水利。 

  重点推进水利精准扶贫。结合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小农水”重点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程,重点抓好贫困村贫困户,实施贫困地区水利投资差别化政策并优先推进,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
  坚持节约与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强化水资源及河湖生态保护力度,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和水土保持治理,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促进人水和谐。 

  加强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科学确定重要江河生态流量,划定生态红线,对大冶湖、磁湖等重要河湖水体进行排污口综合整治,推进磁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实施大冶湖、保安湖、网湖、海口湖、夏浴湖、栗子湖和王英水库生态治理,通过湖底清淤、人工湿地等技术进行水体修复和保护,改善湖库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切实做好王英水库水源地保护,使25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点湖库水质达标率100%。推进黄石江滩生态整治,通过滩岸平整、岸坡整治、绿化景观等建设,打造城市魅力滨水岸线,提升城市品味。 

  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创新江河湖库治理模式,统筹考虑水灾害、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等问题,推进大冶市保安湖与三山湖水系连通、阳新县网湖-七湖水系连通项目,综合运用河湖清淤、水系连通、生态调度等措施,提升全市水资源调控水平,强化供水保障能力和防御水旱灾害能力,促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快实施大冶湖、保安湖、网湖等重要湖区,长江、王英水库等重要水源地,以及阳新、大冶等革命老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1.3平方公里。 

  推进水利血防工程。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侧重治本,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结合河道整治、湖泊治理等工程,优先实施疫区河流湖泊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巩固和扩大水利血防治理成果,基本消除血吸虫危害。 

  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建设和完善水源地保护设施,依据水源地划分的等级和保护范围,建设水质监测站、隔离带、标志牌、界碑、绿化带等,增设取用水监测点、断面流量监测点、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自动检测站,建立水资源视频监控系统和预警机制,建设与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对接的水资源保护网络。 

  (五)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水管理体系
  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水资源论证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生态红线划定区域、重要水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监控监测,完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落实“三条红线”的监控和考核。 

  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底前建成市、县、乡(镇)、村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市河流长度5km以上的135条河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0个湖泊、登记在册的288座水库。按照一河(湖、库)一策的原则,分级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办法,开展各级河湖库长年度工作考核,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河湖库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的总体目标。 

  深化水价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农业供水水价,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逐步实行农业用水终端计量水价,逐步使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全面推进城镇供水水价改革,合理调整城镇自来水水价,全面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综合推行工业及其他行业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阶梯式水价制度。建立水利工程公益性供水政府补偿,经营性供水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推进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向大用户直接供水,探索直接供水实施政府指导价或协商定价。 

  完善多元化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拓宽水利建设基金来源渠道,推动完善政府性水利基金政策,积极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和投融资平台为水利项目融资,发展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建立社会资本投入水利机制,完善水利投资项目后评估和绩效评价制度。 

  深化水利工程建管体制和机制改革。积极推行中小水利建设项目专业机构集中建设管理,集中打捆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推进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型建管制度,引导培育代建市场主体,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高效监管模式,构建信用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基层防洪减灾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工作,完善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准备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防洪减灾综合应急能力。 

  全面强化依法治水。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延伸执法网络,加强基层水利站与水工程管理单位的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理顺执法体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培训,大胆探索新形势下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新路径、新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积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水政监察队伍与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密切配合,通过内部协调,建立良好的执法互动关系,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积极筹措改革管护资金,制定配套的政策性文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提高全市水利信息化水平。完善全市水利网络系统,建设专用机房、机柜、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以及网上办公信息化平台等软件,并对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建设全市防汛视频监控网络,建设硬盘录像机、监控器、网络摄像头、水位信息采集设备等硬件设备以及远程启闭闸门软件的开发,并对各监控点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建设水利信息化移动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ios、apk软件开发,对现有视频会商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升级,建设富水流域水利信息化体系等,实现全市288座水库在线监控全覆盖,形成一体化的数字平台,实现水库智能化管理和富水流域上下游江、河、湖、库联合调度。 

  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应用。加强水利实用技术推广和高新技术推广,推广信息化与水利现代化深度融合,重点推广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高效节水灌溉、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水灾害防治与风险管理等新技术应用。 

  四、重点水利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市重点推进八大水利工程,着力打造“三湖一河一库”大防洪和大生态格局,及“一江一河一库”大空间双水源供给格局。 

  (一)大冶湖水利综合治理工程
  大冶湖综合治理主要进行大冶湖泵站增容扩建、北岸堤防加固等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及灌溉供水、水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提高大冶湖整体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其中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及大冶市城区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大冶湖主港及其它港渠的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重点保护民垸的排涝设计标准达到10年一遇,城区的排涝设计标准达到20年一遇,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基本控制水生态系统恶化趋势,逐步改善湖港水生态环境,基本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基本控制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0-90%,林草面积不低于宜林宜草面积的80%,林草措施保存率不低于90%;划定大冶湖管理范围,稳定湖泊形态,维持湖泊经济社会功能与生态系统协调,实现人湖和谐共处。 

  (二)保安湖水利综合治理工程
  保安湖综合治理主要进行黄金湖民垸等湖堤加固、东沟闸等涵闸改造、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排污口整治、生态水网构建、水土流失治理、防洪排涝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水质管理系统等建设,提高保安湖整体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明显改善水质,涉及灌区规划水平年灌溉保证率达到85%,基本控制水土流失,初步形成监控网络系统,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水质的实时、动态监测与管理。 

  (三)网湖水利综合治理工程 

  网湖综合治理主要包括莲花湖、大泉湖、石灰赛湖、马蹄湖、宝塔湖、网湖、半壁山垦区及良荐河等水域堤防、闸站加固改造及河湖连通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固24.8公里堤防,整治33处穿堤建筑物,新建赛桥南湖连通涵洞,扩建赛桥湖闸,配套完建排区内宝塔湖泵站、明港泵站,整治13.1公里排涝骨干渠道,改造低产田2000亩,采取生态水网构建、底泥疏浚、水生动植物修复工程等水生态恢复措施,修复湖泊生态。工程提高网湖流域防洪标准:当富水向网湖分洪时可抵御1998型典型洪水,同时防御网湖流域10年一遇洪水,莲花湖及其支流等城区湖、河堤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设计标准,对超标准洪水,结合非工程措施使洪水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流域内主要排区农田治涝设计标准达到10年一遇3日暴雨5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明显改善网湖水质至水功能区划III类水质标准,湖区水利血防达到疫情控制目标,灌区设计保证率达到8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规划区内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100%。(四)阳新县富水下游干流防洪治理工程治理左岸长塘湖堤、葵赛湖堤、率州堤、钟家湖堤、南坦湖堤、大闸湖堤及右岸中间湖堤、中间湖隔堤、上升湖堤、内牧羊湖堤、内牧羊湖隔堤、朱婆湖堤等13段堤防,治理长度48.57公里。主要建设项目为堤防加高加固和新建、护岸、滩面整治、河道疏挖、涵闸加固或新建、血防配套等。工程提高堤防和穿堤建筑物防洪标准由现状5年一遇至20年一遇,并有效遏制保护区内的血吸虫疫情。 

  (五)王英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根据对王英水库库区的点源污染、面源污染的调查,结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仙岛湖水利风景区规划、水功能区划及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规划,王英水库库区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积极开展流域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王英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房屋搬迁项目。王英水库在设计洪水位71.91米以下有1260户、5154余人,对水库防洪安全产生隐患,影响水库综合效益的发挥,同时是库区不稳定的因素,将分期分批进行整体搬迁。
  富水王英水资源配置连通工程。为保证城镇供水和阳武干渠的灌溉需水量,实施富水支流通山黄沙河向富水另一条支流阳新三溪河上游王英水库引调水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7300万立方米。 

  (六)大冶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大冶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取水规模30万吨每天,供水能力1.1亿吨,供大冶市中心城区和7个乡镇80.5万人用水,工程从王英水库左侧山体建隧洞取水,通过铺设引水管并通过大张明提水泵站将原水送至水厂,并铺设输水管与城关主管网对接,主要建设取水泵房、源水提升泵站、净化厂各一座,铺设DN1400原水管道2条共48公里,DN1400清水管道43公里,DN400-1200清水管道35.6公里,配套建设送水泵房、反冲洗泵房、污泥处置、加药间、综合楼、机修间等辅助设施。工程保证大冶市供水水质满足国家106项指标达标要求,形成长江和王英水库的双水源供水格局。 

  (七)阳新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在王英水库取水,作为阳新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主水源,近期2020年规划取水规模20万吨每天,用水人口38万人,远期2030年规划取水规模30万吨每天,用水人口约为56万人。现状富河取水口作为今后的应急备用取水点,供水范围包括王英镇、三溪镇、浮屠镇、白沙镇、陶港镇、排市镇、木港镇、枫林镇、军垦农场及荆头山农场等八镇2场。主要建设水源工程(包括原水输水管道DN1200约49.3公里)、沿镇水厂一座(规模10万吨每天)和清水输水管6.7公里,工程涵盖取水泵站、水厂、输水管线、供水、道路、边坡防护、景观绿化等。工程可满足阳新城乡用水需求,并可全面提升供水水质,形成王英水库和富河水的双水源供水格局,大大提高供水安全性。 

  (八)黄石市应急水源工程
  黄石市应急水源工程将大冶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中王英水库引水接入黄石供水管网,将其作为黄石城区的应急水源。工程设计规模10万吨每天,主要建设铜城大道至环城北路清水输水管道7.3公里,金山大道清水输水管道4.025公里,改造凉亭山水厂,改扩建下陆加压站等。工程解决黄石供水水源单一问题,形成王英水库和长江水的双水源供水格局,提高抗突发水源污染事故能力,大大提高我市供水保障率。 

  五、投资规模估算

  依据相关规划、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前期工作的投资估算,结合中央和湖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精神,“十三五”规划黄石市水利建设重点项目总投资规模为85.72亿元,其中防汛抗旱减灾投资36.96亿元,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投资19.59亿元,农村水利工程投资8.42亿元,水资源保护和江河湖库生态修复投资19.38亿元,水利综合管理和改革投资1.38亿元。 

  结合2016年98+洪水情况及黄石当前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十三五”黄石水利投资计划为:2016年15.18亿元,2017年23.21亿元,2018年22.77亿元,2019年13.08亿元,2020年11.48亿元。 

  

  

  

  六、环境影响评价 

  “十三五”黄石市水利建设任务主要包括防汛抗旱减灾工程、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工程、农村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和江河湖库生态修复工程和水利综合管理改革建设。规划实施后,防汛抗旱减灾能力显著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有力推进,水利管理改革得到重大发展,将为黄石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水利保障。 

  (一)主要有利影响

  一是有效防御洪水干旱,防止重大污染。防汛抗旱减灾工程体系的建设,将有效缓解防洪区和干旱区内居民对洪涝干旱灾害的后顾之忧,规划防洪工程的实施将大大减少洪水泛滥机会,从而有效遏制洪灾对水环境的污染。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实施能有效防治山洪、泥石流,减轻土壤侵蚀,恢复区域植被,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氛围和外部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尽可能少受损失,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稳定较快发展。 

  二是有力改善河湖生态健康。水资源保护工程可有效抑制滨水带无序开发,修复河湖生境形态,确保水域面积保持稳定,逐步恢复河湖天然属性,为水生生物多样性提供良好条件,对保障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具有积极作用。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可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区域供水保障能力,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高环境承载能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将大大改善水生态环境,降低水污染事件发生概率、水环境治理带来的资金损失和风险成本。水资源高效利用措施将降低供水成本及污水处理费用。同时,通过河湖综合治理,实现水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优势,提升区域形象,提高滨水区域相关产业附加值,为黄石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提供良好保障。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水源涵养能力,保护水环境和水景观的公共性和共享性。通过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将有效遏制乱砍乱伐行为,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水源涵养环境。 

  三是有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节约水资源。灌区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加节水潜力,明显提高项目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同时还可促使农民树立节水意识,增强水资源节约保护自觉性,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抗旱工程的实施,将保障农作物正常生长和生态环境用水,减少干旱年份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 

  四是基本消除血吸虫危害。水利血防工程的实施,能有效破坏钉螺孳生环境,消除血吸虫危害,减少疫区群众防病治病费用,有效保护疫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不利影响

  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可能对自然景观和历史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工程建设会产生临时占地,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及港渠开挖等会产生永久占地,使土地生产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征地移民问题复杂。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水、水土流失、固体污染物、废气、噪音等可能对局部的水质、空气和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部分工程建设可能会在有螺地带取土、填土和施工作业,可能引起局部钉螺面积扩散、施工人员感染血吸虫病等问题。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合理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优先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环境用水,维护江河湖库合理水位,促进人水和谐,维护河湖健康。协调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关系,重视跨区域调水等规划工程的调水规模及方式论证,强化引调水项目节水评估,把控需、提效、治污、环保作为引调水项目实施的重要前提,严格把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要求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范围内。完善水利工程特别是控制性水利工程的调度运行方式,切实保障河流生态环境需水,将工程对河流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逐步修复生态、改善环境。加快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严格实施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水资源保护的协调机制建设、法制建设、水功能区规范化管理与水行政执法;加强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完善区域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能力建设;以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为基础,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区域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监管,严格项目审批,严把环保准入关。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工程的不利影响提出对策措施,并确保在建设中各项措施落实,实现工程建设与环保“三同时”,达到工程效益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统一。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决避免中小河流治理中束窄河道、减少行洪断面,以及河流渠道化的倾向,尽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规划,实现水资源利用、保护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三是妥善做好社会环境保护。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尤其是耕地占用和搬迁人口数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依规、深入细致做好移民征地工作。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改进用地方式,特别要加强保护基本农田及耕地,做好基本农田保护与调整工作。做好规划工程建设在用地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尽可能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注重文物、景观保护,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可能受淹没和影响的文物进行易地搬迁或重建;在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同各景区规划相协调。 

  四是注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规划和项目,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按市委市政府水利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职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将“三条红线”指标管理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二)积极筹措资金,提供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国家、省水利投资,依法足额征收水规费,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利用各类融资平台,通过PPP、资本金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建立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严格水规费管理使用。 

  (三)科学制定规划,抓好前期工作
  统筹考虑水利改革发展条件变化,加快编制各类水利规划,基本形成目标明确、层次清晰、操作性强的水利规划体系,提高全社会对水利规划的认同程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强化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研究规范水利建设的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制约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抓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管理,进一步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严格执行验收管理各项制度。 

  (五)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责任追究

  由市政府整合各涉水职能部门和县(市、区)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增强水资源执法效果。细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目标任务、制度建设和措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未完成水资源管理指标或完成情况落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六)加快人才培养,推进科技创新
  积极实施科技兴水战略,增加水利科技经费,在水利建设与管理中鼓励积极稳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升水利科技含量。通过引进、培训、培养等措施,着力解决县(市、区)、乡镇基层水利人才短缺问题,抓好县(市、区)水利局长和水利站长轮训、水利“三支一扶”等工作,大力实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骨干知识更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