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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福州路等5条道路路侧泊位停车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公示

  来源:价格管理科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4-03-11 16:28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黄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下陆区福州5条道路路侧泊位停车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方案,经市发改委3月11日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试行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下陆区福州路、花城路、板城路、青鱼路和大畈路路侧泊位702个

二、收费时间

7:00—21:00,其余时间免费停车。

三、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福州路:小型车辆停放首小时4元,第2个小时每半个小时2.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第3个小时后每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每次最高收费30大型车辆停放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计费

花城路、板城路、青鱼路和大畈路:中小型车辆停放,首小时3元,1小时后每半个小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每次最高收费25大型车辆停放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计费

四、免收停放服务费车辆

(一)临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定确定;

(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免收费时间、监督举报电话“12315”,方便群众监督;

以上黄石市下陆区福州5条道路路侧泊位停车服务试行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3月11日—32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箱sfgwjgk@huangshi.gov.cn电话咨询0714—6369286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