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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黄石市第四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公示

  来源:   效力状态:失效   时间:2022-05-30 16:37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黄石市第四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黄石市第四医院停车场规划的停车位。

二、收费标准

(一)中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停放按实际占用车位数量计费。

三、免收停车费车辆

(一)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对就诊(含住院)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1小时停车服务费,门诊透析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现将黄石市第四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6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电话:6369289,电子信箱:68003328@qq.com。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