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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黄石市爱邦酒店有限公司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批复

  来源: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管理科   效力状态:   时间:2018-02-07 15:34

黄发改工服〔201838

 

关于黄石市爱邦酒店有限公司收取机动车

停放服务费的批复

 

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黄石市爱邦酒店有限公司地下车库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请示》(众邦体〔2017〕25号)收悉。为了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矛盾,市爱邦酒店有限公司在进行规范管理和完善服务的同时,对进入停车场地的车辆开展停车服务,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黄石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黄价工服发[2017]4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我委研究同意,对市爱邦酒店有限公司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爱邦酒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大中小车辆,按每小时每车2元收取。

(二)大中小车辆,全天(系当日凌晨0点至夜间24点)及连续24小时实行封顶收费,为每车每次5元。

(三)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议确定。

    三、免费及优惠停车范围

免费及优惠停车范围按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黄价工服发〔2017〕47号规定执行。

对临时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在30分钟内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在国家乒乓球队比赛训练、市委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和我市安排的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免费停车服务。

四、规范收费行为

要加强机动车服务的管理, 完善停车场内道路交通标示等配套设施,划定停车区域,为车主停放车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市爱邦酒店有限公司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收费时,必须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18年2月6日起至2019年2月6日止,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由你公司提出申请,我委再行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