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委对委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清理,决定《黄政办发〔2022〕3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文件 名称 | 黄政办发〔2022〕3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号 | 黄政办发〔2022〕38号 | 制定(实施) 单位 | 市发改委 |
清理 意见 | 予以废止() 宣布失效() 予以修改() 继续有效(√) 在括号内划“√” | ||
主要 理由 |
为推进我市个人诚信建设、我委建设运营个人信用分磁湖分小程序、目前正在进一步推广应用,该文件作为支撑的政策文件,需继续保留。 | ||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