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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陆区新区四路等5条道路路侧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价格管理科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5-08-19 17:11

黄发改价管2025127

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下陆区花城路等5条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正式定价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5)、《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将下陆区新区四路等5条道路路侧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

下陆区新区四路(岳家坳西路,连接广州路至桂林南路)停车泊位163个,花城路停车泊位35个,坂城路停车泊位65个,青鱼路停车泊位245个,大畈路停车泊位250个。

二、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加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每次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收费标准按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进行计费

三、收费时段

8:00-20:00,其余时间免费停车。

四、免收停车费车辆范围

(一)临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免收费时间、监督举报电话“12315”,方便群众监督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下陆区新区四路停车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黄发改价管〔2023〕201)、《 关于福州路等5条道路停车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黄发改价管〔2024〕6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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