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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黄石港区花山路等4条道路路侧泊位 停车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来源:价格管理科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4-12-23 16:22

黄发改价管2024260

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我市黄石港区花山路4条道路路侧泊位停车服务停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黄石港区花山路等4条道路路侧泊位停车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批如下:

一、收费范围

黄石港区花山路停车泊位134个,花径路停车泊位313个,四通巷停车泊位36个,西塞山区射击馆路停车泊位48个。

二、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加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泊位每次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收费标准按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进行计费

三、收费时段

8:00-20:00,其余时间免费停车。

四、免收停车费车辆范围

(一)临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免收费时间、监督举报电话“12315”,方便群众监督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年。试行期结束前,由你公司提出申请,我委再行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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