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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黄石港外贸码头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价格管理科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4-11-08 17:33

黄发改价管2024203



黄石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黄石港务集团关于申请核定正式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参考《关于黄石市城区部分单位停车场停放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黄发改成本〔2023〕2号)。经研究黄石港外贸码头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

黄石港外贸码头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一)中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辆车每次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停放按实际占用车位数量计费。

三、免收停车费车辆范围

(一)临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四)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优惠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实行1个小时内免费停车,1个小时后开始计费。

四、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你公司要在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电话“12315”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黄石外贸码头临时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黄发改价管2022263号)同时废止。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