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工作信息。
二、受理单位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
邮政编码:435000;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6366962;
传真号码:0714-6359181;
电子邮箱地址:hsfgwxxzx@163.com
三、受理程序
(一)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所需信息情况,以便回复。《申请表》中标注*为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民之家2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F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1.登记审核。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登记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2.答复。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包含以下几类答复情况: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