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1-01-29 08:46

目录

一、 部门概况

(一) 职能调整

(二) 机构设置

(三)编制、人员、车辆情况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三、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1年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黄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九、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十、附件(附件1-8:公开的预算表格,附件9: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附件10: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附件11:2021年(黄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调整 

(1)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币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落买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授权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5)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

准入负面清单。

(6)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

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

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

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

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贯

彻落实国家、省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

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

省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

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

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

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

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

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

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

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

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

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3)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研究地方能源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和实施能源总量控制方案,承担能源保障供应、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相关价格、环保政策制定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和项目研发,协调实施重大示范工程。拟订全市天然气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研究制定粮食流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组织制订粮食安全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6)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全市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实施。

(17)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

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对口支援新疆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王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 强化制定市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市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 完善市级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价格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

完成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

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

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

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

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电价制定、整顿、改革,负责电力投资项目管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及改革。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年度发电总量目标,分解下达发电企业的发电计划,安排平衡全市电力生产。炼油、煤质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市发改委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拟订电力经济技术政策,推进全市电力体制改革,编制全市发电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协调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日常生产调度工作,负责监督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电价调整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域划分工作;牵头推进降成本工作。

3.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及使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系统对接及安全保障工作。

4.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铁路建设发展规划,协调铁路建设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铁路建设项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铁路行业

管理协调,指导铁路运营服务文明窗口建设。

5.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成品油市场的法律法规,拟订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2)境外投资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和上报。市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市商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与市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承担PPP 项目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组织考核,承担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审查PPP 项目“两评一案”,组织申报纳入国家财政部PPP 项目综合信息平台数据统计库,对上争取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实施PPP 项目政府采购监管。

(二)机构设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32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战略和规划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地区经济科、转型振兴办公室(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市对口援疆工作办公室)、综合交通科(交通战备办公室)、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工业发展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市现代服务发展协调委员会办 公室)、高技术产业科(开发区管理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社会发展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财经贸易科(对外经济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 公室)、社会信用建设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办公室)、收费调控科、价格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认定科、法规科、政工科、评估督导科、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能源办公室(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科)、粮食调控科、粮食仓储与产业发展科、粮食监督检查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三)编制、人员、车辆情况

1.编制情况:单位实有编制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参公事业编制2人,公益事业一类16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

2.人员情况:现有在职在编人员人数116人,其中正县级7人,副县级18人,正科级49人,副科级24人,科员及以下人数18人;离休人员3人,其中正县级2人,副县级1人;退休人员128人,其中县级69人,其他退休人员59人;编内聘用人员2人;高级政府雇员1人;遗嘱人员2名。

3.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全省发改工作会安排了9项重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我委今年的重点任务就是围绕这9个方面,按照“三化”(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1、聚焦聚力巩固拓展经济回升态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2、聚焦聚力扩大内需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3、聚焦聚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4、聚焦聚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5、聚焦聚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全域一体化迈出新步伐。6、聚焦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7、聚焦聚力改革开放和营商环境优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8、聚焦聚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黄石。9、聚焦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三、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1年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1、2021年年初预算收支金额为3519.86万元,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3266.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0.64万元),项目支出253万元(其中价格监督管理专项15万元,粮食安全、粮油质检等专项费用33万元,向上争取项目经费22万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50万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90万元,油汽长输管线安全生产监管经费43万元。

2、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2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53.35万元),减少原因为8名在职人员退休。项目支出减少159万元,其中将价格监督等专项和价格(收费)标准听证经费两个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价格监督管理等专项,合并后跟去年相比增加0.6万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增加10万元,油汽长输管线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减少0.2万元,向上争取项目经费增加0.4万元,粮食安全、粮油质检等专项经费增加0.2万元,增加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50万元,取消成品粮储备补贴22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与2020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9.6万元。

3、2021年预算相比2020年预算减少的原因为: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减少。

四、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43.34万元,具体明细为: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电费18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租赁费)8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3.7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34.64万元,福利费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7万元。

五、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我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3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为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金额为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为0万元。具体明细为:

1、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中公用经费为34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指标为30万元,具体明细为:计划用于印刷,车辆维修等相关服务类采购预算项目24万元,计划用于采购空调和办公家具,复印纸等货物类采购预算项目6万元。

2、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中向上争取项目经费为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指标为4万元,计划用于车辆维修,车辆加油等相关服务类采购预算项目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属性为新增项目,项目期为2021年。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我市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项目完成及时性100%,资金使用效率≦100%,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使我市成为长江中游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城市之一。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数为9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项目期为2021年。年度绩效目标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硬件维护数量8台,软件维护数量3套,系统正常运行率超过99.95%,系统安全等级达到保护三级,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1小时,系统运营维护响应时间≤120分钟,社会诚信环境显著改善,较大提高政府部门信用监管能力,较大提升社会信用文明程度,公众对全市信用环境满意度达到90%。

(三)黄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数为23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属性为新增项目,项目期为2021年。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重大综合课题100%,重点领域课题完成率100%,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思路、战略布局、城乡区域、产业发展涉及率100%,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100%,课题研究突出全局性、宏观性、针对性、精准性、前瞻性、操作性、全面性、创新性,提高黄石经济发展质量,推动市重点项目有序建设,加快完成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行动纲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区域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我委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统一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

九、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附件(附件1-8:公开的预算表格,附件9: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附件10: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附件11:2021年(黄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件1:市发改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2:市发改委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附件3:市发改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附件4:市发改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5:市发改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6:市发改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附件7:市发改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8:市发改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9: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件10: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件11: 2021年(黄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