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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市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财务室   效力状态:   时间:2019-02-15 10:57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调整 

1、将原市物价局的职责整体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市财政局承担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组织考核等 PPP 项目管理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将市扶贫办承担的异地扶贫搬迁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负责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工作。

5、加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工作。

6、加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

(二)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确定提出我市价格收费改革调整建议计划方案,建立价格监测制度,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实施价格调控措施。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协调地区之间的价格关系,实施反价格垄断。

4、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资源型城市转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

5、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担 PPP 项目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组织考核等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切实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定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天然气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全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加大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落实。

12、按照权限分工,制定全市地方定价目录;依法管理重要的有形商品和无形资产价格、各类服务价格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收费;负责制定市管价格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水平,合理安排各种差价(费)和比价(费)关系;依法制定价格和收费行为规范,维护正常的价格和收费秩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价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进价格公告和价格听证制度,提高价格管理的效能。

13、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14、负责全市工农业产品、房地产、环境资源、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依法对本市区域内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关的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评估、认证及复核裁定工作;接受市场主体委托开展价格鉴定、评估、认证、价格信息咨询服务。

15、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16、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7、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办公室、综合改革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工业经济办公室、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社会信用建设办公室、农村经济科、能源办公室、综合交通科、产业转型示范科、高技术产业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金贸易科、稽察科、收费管理科、农医与资源价格管理科、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管理科、政工科。

(四)编制、人员、车辆情况

1、编制情况:单位编制数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参公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公益一类10人,工勤编制2人,其他编制2人。

2、人员情况:现有在职在编人员人数112人,其中正县级6人,副县级12人,正科级42人,副科级26人,科员及以下人数26人;离休人员2人,其中正县级1人,副县级1人;退休人员95人,其中县级53人,其他退休人员42人;编内聘用人员5人;遗嘱人员1名。

3、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2019年,市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 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 “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突出抓投资、促增长,抓后劲、促转型,抓改革、促开放,抓节能、促生态,抓争取、促保障,抓党建、促廉政六抓六促,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努力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初步考虑,2019年全市发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左右;节能降耗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抓投资、促增长,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抓调整、促转型,加快推进黄石经济升级;抓改革、促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抓节能、促生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抓争取、促保障,强化发展要素保障支撑;抓党建、促廉政,加强发改部门自身建设。

三、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9年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1、2019年年初预算收支金额为3277.78万元,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277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9.92万元),项目支出505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300万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100万元,油汽长输管线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5万元,向上争取项目经费30万元,价格监督等专项10万元,价格(收费)标准听证经费10万元)。

2、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50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75.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9万元(其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增加60万元,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监管经费增加9万元,价格(收费)标准听证经费增加10万元(新增项目),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增加300万元(新增项目)。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与2018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费用减少10万元。

3、2019年预算相比2018年预算减少的原因为:遵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四、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22.12万元,具体明细为: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电费19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52.6万元,工会经费30.91万元,福利费38.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98元。

五、2019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1、我委2019年部门预算中公用经费为32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指标为41.6万元,具体明细为:计划用于采购办公设备13.3万元,采购办公家具4.3万元,车辆维修4万元,印刷等相关服务项目20万元。

2、我委2019年部门预算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为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指标为5万元,计划用于印刷等协议采购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油汽长输管线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数为55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项目期为2019年。年度绩效目标为隐患整改12处,风险点管控23处,安全检查8次,日常抽查140次,人员伤亡事故0,每年提供稳定的石油供应50万吨、天然气供应5亿立方米、清洁能源55亿立方米,使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满意度达到90%。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项目期为2019年。年度绩效目标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硬件维护数量8台,软件维护数量3套,系统正常运行率超过99.95%,系统安全等级达到保护三级,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1小时,系统运营维护响应时间≤120分钟,预算刚性约束不超预算,点击率较上年提升率100%,较大提高政府部门信用监管能力,较大提升提升社会信用文明程度,公众对全市信用环境满意度达到90%。

(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数为30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属性为新增项目,项目期为2019年。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8个,完成时限2019年底,拉动投资增长10亿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达标率100%,推动市重点项目有序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90%。

八、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