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姓名 | 陈福胜 | 工作单位 | 铁山区经信局局长、政协副主席 |
案 由 | 关于扶持铁山木兰工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提案 | ||
办理结果 | A已解决()B正在解决()C计划解决()D不能解决() | ||
办理情况(如内容较多,可加页填写): 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发区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决定》(鄂政发【2005】26号),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批准设立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各地方人民政府不得自行设立。 二、2012年开始,我委已启动铁山工业园区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区清理整改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4035号)和《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区清理整改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发改[2013]34号)文件要求,在全国开发区清理整改工作完成之前停止批准设立新开发区(工业园区),当年未能成功申报铁山工业园区。 三、2015年国家再次发文启动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在此机遇下,我委迅速将铁山拟申报园区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对铁山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表示给予支持。2016年5月31日我市将《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湖北铁山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黄石政文【2016】47号)呈报省政府审定。在审定过程中国家于6月8日下发了《关于开发区审核有关问题的说明》,明确提出在开发区目录修订期间严禁突击审批开发区,对铁山申报开发区造成了很大影响,省政府对我市设立铁山工业园区的请示未能批复。 四、2018年2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正式发布,我委继续与省开发区主管部门衔接,争取省政府批准设立铁山省级工业园区,但由于国家机构改革等原因而被暂且搁置,对此,我委一直持续跟进,密切关注申报铁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作进展情况。
承办单位负责人 经 办 人 2018年 月 日 | |||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协委员 | |||
抄送: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办室 |
注:此表可复印。请各单位在8月底前及时将此表电子档反馈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