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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72号 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3-08-03 19:05

一是对新建小区、新建商务大楼等明确充电桩建设要求,把充电桩建设作为交付验收的必备要件。

根据湖北省能源局公布的《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应按照不低于10%设配备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在《黄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3-2030 年)》“强化规划引领”中明确指出将新建小区应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纳入工程验收前置条件。

二是积极响应,向上争取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从另一个路径寻求更好电动车充电问题。

换电模式在国内网约车市场、出租车市场、电动重卡市场、 物流车市场等已有一定应用,但推广换电仍有一定阻力。首先,标准化是换电模式推广的一道难题。换电要求电池标准化、接口标准化甚至是电池管理系统也要标准化,这对企业技术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其次,换电本身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电池包的频繁拆卸会加剧接口的磨损,影响电池寿命,甚至可能加大自燃的风险。事故一旦出现,责任难以划分。另外,电池老化提高了电池在存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换电站一旦发生事故会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黄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3-2030年)》中指出“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本次实施方案规划布局暂不考虑换电站的建设,后期根据实际需求布置充换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主要由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三大类型充电基础设施构成。”2021年10月黄石迎宾南综合能源服务站蔚来充换电站建成并投运使用中、2022年2月黄石市广州路首个“智能加电港”换电站建成并投运使用中。

三是多部门联动,根据实际情况拿出针对性方案有序推进,加快充电桩网点建设进程,合理规划布局,尽快增多充电站数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突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瓶颈,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 号)以及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鄂能源建设〔2021〕28号),特编制了《黄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实施方案秉着“统一规划,适度超前;便于推广、有利于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等原则要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黄石市城市定位,将充电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近期目标,到2027年,黄石中心城区新增电动汽车充电站102座,充电桩2201个(不含自用充电桩),其中,新增专用充电站25座,充电桩256个,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新增公用充电站77座,充电桩1945个,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远期目标,2028—2030年,黄石中心城区新增电动汽车充电站80座,充电桩2094个,其中,新增专用充电站13座,充电桩196 个;新增公用充电站67座,充电桩1898个。

四是社区牵头,督促老旧小区物业与相关企业协商,借助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增加公用充电桩区域。

针对有的小区停车位少、电力容量不足等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充电服务示范小区建设,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在小区公共停车场或周边统筹建设充电桩,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有效解决个人报建复杂、充电桩设施维护管理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目前石榴园、枫叶小区、楠竹林、永安里菜场、花园路等小区附近都成功安装充电桩。我委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引导全市充电桩建设改造升级工作。

五是全市整体谋划,加快全市小区的家用充电桩安装步伐,提升铺排推进力度;在增加停车位、缓解停车压力的同时,探索社区公共充电站建设。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片区的划分,对应的居民人口分布特点,黄石市中心城区至2030年共拟建设3843个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其中近期规划建设1945个,远期规划建设1898 个。为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结合住宅小区业主和物业意愿,规划建设南京路社区、西花苑13号楼西侧、新兴花苑等9处社区公共停车场公用充电站,共布置充电桩44个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六是增加智能化手段,使车主利用手机App,一键导入就近空闲充电桩导航。

目前政府充电智能管理平台正在加快搭建过程中;根据黄石市充电桩场站项目建设计划,我委加强对各运营商的沟通联系,切实要求建议运营商启动综合信息化充电桩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让充电桩可实现多平台信息查询、充值收费共享,真正实现 “一键查询、属地充电”。目前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前期建设方案研究阶段。

七是加强安全监管,保证充电站运营质量,由市属某个部门统一督查管理,对技术标准统一、用电安全监管、管理措施制定、后期维护等监管。

在市发改委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和推动下,市供电公司已经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黄石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0-2030年)》,对于新建居住小区增设充电设施、商业设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均将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责推进实施,以便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对于已建成居住小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合并实施,合理加装充电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民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并确保充电安全。市城管委将组织安排专业队伍力量对充电桩进行维护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充电设施的安全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制止私搭乱接、刻划破坏的行为。市住建局将协调居住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并结合我市电动车公共智能充电桩建设,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对备建设条件且审批通过的小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利用小区内部停车资源,大力推进小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项目实施时,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职能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建设单位和属地业主规范建设充电设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将充分借鉴发达城市充电桩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对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充电设施的安全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我委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黄石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