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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2413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4-07-11 09:48


一、合理规划布局

为规范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2023年4月,我委委托湖北省咨询公司编制了《黄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3-2030年)》,提出到2030年全市中心城区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522个。同时,为做好充电设施与电网配电能力配套,市供电公司编制了《黄石地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24-2025)》,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二、加大资金投入

为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资金,我委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帮助平台公司增资扩容:2023年,我市编制了《黄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将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特许经营权授予市城发集团所属的市环能集团,市环能集团通过特许经营权抵押向民生银行项目贷款2.4亿元,我委还为其争取国开行专项基金30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省能源局、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奖励1482万元,下达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奖励438万元,下达2024年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336万元。我委对以上资金均分解到相关县(市)区和平台公司,专项用于支持充电桩建设。

三、创新投资方式

我委充分支持多个建设主体参与充电桩建设工作,一是支持城发环能集团依法履行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权。对中心城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拥有支配权和管理权的场地,由城发环能机关负责建设。二是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工作。对特许经营权范围以外的充电桩建设,我委支持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对不新增用地的项目,无需审批,可直接向供电报装。三是支持小区建设私人充电桩。对具备条件的小区,按照“愿装尽装”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2023年,原市住建局出台了小区建设充电桩的指导意见,统筹协调居民区充电桩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公众对新能源充电设施的认知和接受度,鼓励更多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我委号召环能集团等充电桩运营单位综合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海报、户外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方法,宣传引导市民安全使用充电桩,提高居民知晓率,降低使用门槛,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宣传教育。

五、构建充电桩统一信息平台

省能源局正在建设全省统一的充运营管理平台,推动主要充电服务运营企业数据接入全覆盖,县级以上区域平台服务全覆盖,为优化群众找桩充电体验、帮助企业投资布局、聚合电动汽车负荷资源参与需求响应等赋能。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农村充电设施数据接入和平台建设工作由国网供电公司负责。

下一步,将在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充电基础设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加快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完善